002包:
一、包组名称
东北财经大学科教创新楼项目跟踪审计结算审计。
注:本项目各包兼投不兼中。供应商对多包同时参与须分别提交投标文件并注明包号。按001包、002包顺序进行评审。若同一供应商在多个包中得分均排名第一时,则推选为评审顺序靠前包组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同时该供应商不再推选为其他包组的中标候选人。
二、建设单位
东北财经大学。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东北财经大学科教创新楼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一栋科教创新楼,为地上十二层(局部九层、五层)、地下二层建筑,总建筑面积22734.34平方米(含地下建筑面积5148.52平方米),配套建设室外管线、道路铺装及绿化等设施。项目估算总投资12178.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10983.00万元。
(二)服务内容
东北财经大学科教创新楼项目(包括主体工程、变电所及外线工程等)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含结算审计。
1.确定工程项目施工阶段跟踪审计控制目标,制定控制实施细则;
2.参与图纸会审;
3.审核工程进度款;
4.审核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新增(变更)综合单价等;
5.审核主要材料(设备)定价的程序,提供材料(设备)价格询价咨询意见;审核暂估暂定材料(设备)、甲供材料(设备)价格;
6.发生工程索赔费用时,为委托人提供咨询意见;
7.对项目开展实施过程中各工程合同与造价有关内容的履行情况进行审核和跟踪,并及时向委托人反馈动态信息;
8.审核工程结算(全面复核法),出具结算审核成果性文件及各项费用汇总表,出具结算审核报告;
9.项目结束后,提供项目审计总结,提供相关工作底稿,协助委托人整理完善审计相关资料,出具审计报告和管理建议书;
10.配合完成上级主管部门的审计工作;
11.根据工作需要,要对以上工作内容及时出具相关书面咨询意见,反映出具体的工作内容、工作过程、计算过程、结论形成的依据;向委托人定期提供管理建议,参加委托人组织的工作会议;定期向委托方提交跟踪审计工作总结;委托人要求的其他工作。
因本项目服务内容与东北财经大学科教创新楼项目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服务项目之间工作要求相对独立,相互监督,故中标单位不能兼容,出现上述情况不推荐其为中标候选人。
(三)服务标准
供应商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服务均须执行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法律法规,以及省、市、区行政主管部门等下发的有关工程造价方面的文件规定,依据最新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等规定。
(四)最高限价:本服务项目最高限价43.46万元。
(五)服务要求
1.工作要求:
(1)科学编制审计方案,报委托人审核通过,方可实施。
(2)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对审计实施情况进行汇报。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在中标人单位注册登记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含原注册造价工程师),项目组成员熟练掌握造价咨询审计业务。项目负责人需要亲自带队到场参加勘查现场、参加会议等。
(4)按时参加工程例会和工程会议,发生工程变更、隐蔽工程、临时事项等情况接到委托人通知后及时到场。
(5)需要实地勘察和测量的项目须留存归档影像资料。对服务过程中形成的档案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归档,包括审计报告、审计底稿等,及时转交委托人。提交工作成果文件需要装订成册,签字盖章,并且完整、规范,符合委托人档案管理需要。
(6)严格按照有关规程进行造价咨询工作。
(7)不得将受托业务委托给其他单位。
2.成果要求:
(1)提交成果性文件要求:根据工作需要供应商需同时提供EXCEL版、广联达等主流造价软件版及纸质版等成果性文件。因工作需要,供应商提供的造价软件不能满足工作需要,供应商应按照委托人要求,转换符合供应商要求的造价软件版格式。
(2)供应商要做好资料收集、管理和归档。供应商应对委托人提供的资料进行有效性和合理性核对;注意收集有关过程文件资料,并应保证自身收集的或已有的造价基础资料和编制依据全面、现行、有效;保证成果性文件资料归档(含电子版)准确完整。
四、服务期限及服务地点
(一)★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实施,至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且竣工结算审核报告资料全部报送主管部门审定后终结。
(二)★服务地点:大连市沙河口区尖山街217号,东北财经大学校内。
五、人员资格及组织架构要求:
要求团队不少于7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土木建筑工程专业造价师3人、安装工程专业造价师3人,团队所有人员应具有与供应商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项目组成员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每周到场不少于1天。
六、验收标准
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七、★付款方式
供应商完成施工阶段跟踪审计结算审计,提交成果性文件,经委托人审核后,按学校进度决算审计材料报上级主管部门并配合完成上级审计工作后,由中标供应商提出申请并按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并审批通过后,委托人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学校封账期不计算在内)一次性付清合同价款。
八、违约责任
1.★供应商不得在未经委托人许可情况下通过任何方式与其他有关单位进行本合同项下相关业务的接触;供应商不得在未经委托人许可情况下通过任何方式将本合同项下成果资料发给相关单位;供应商出具的成果报告若出现严重错误或有违约情况则委托人有权利单方面终止服务合同,并由供应商承担经济责任;供应商因过失或故意提供不实或内容虚假的审查报告,造成相应后果的,应承担经济责任,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取消其委托业务;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委托人对工作的管理,如不服从安排,委托人有权取消其继续合作资格。
2.★若咨询人审定值与主管部门审定值误差率超出5%合理范围,按照超出部分的比例扣减合同咨询费。若咨询人审定值与主管部门审定值误差率为6%,则扣减合同咨询费1%,误差率为7%,则扣减合同咨询费2%,以此类推。
九、供应商可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的理解及总体思路、服务工作方案、重点、难点分析与对策、项目质量及进度保障措施、内部审核流程、人员配置、项目负责人业绩、投标人业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