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污水站维保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7月2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000-05196
项目名称: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污水站维保服务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70000
最高限价(元):670000
服务需求响应表
| 包组编号/品目号:001包组名称: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南湖院区污水站维保服务项目 |
| 采购文件要求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响应文件无效。 | 响应文件响应内容 | 偏离程度 | 偏离说明 | 证明资料 |
| ★1、南湖污水站概况及污水处理要求:南湖污水站设计处理量6000m3/d,污水处理工艺为“预处理+生物接触氧化法+消毒”,处理后污水出水需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附表中预处理标准限值。 | | | | |
| ★2、服务范围(1)院区污水处理系统界区内(以环施图为准)设备的日常巡检和维护,机电设备包括:水泵、鼓风机、消毒药剂发生器等,电气设备包括:电控柜体及附属线缆。(2)界区内的附属设施的巡检和维护。 | | | | |
| ★3、人员组成: 要求南湖和滑翔污水站分别配备4人,分别配备1名白班班长,持污水处理运维师证上岗,负责污水站整体运行管理。分别配备3名三班倒值班人员,其中包括每日1名24小时值班污水操作人员。所有人员均需具备持污水处理工证职业资格证书。班长及值班人员需每天打卡签到,做好考勤工作,不能迟到早退。 | | | | 提供人员组成表和上岗证书、职业证书复印件 |
| ★4、污水消毒药剂使用量及出入库量,需每天记录,污水消毒药剂按实际发生量进行结算。污水消毒及化验耗材、设备保养耗材、易损设备维修按实际发生量由院方管理人员确认后结算,年度结算不得超出对应类目报价总额,如果超出,费用由维保单位自行承担。 | | | | / |
| ★5、污水站日常24小时运行维护、巡检,编写运行记录、加药记录等各项记录文件。 | | | | / |
| ★6、负责污水处理过程中所需药剂的购买、存放管理、配比使用、每日药剂添加、保障污水处理后能够达到环保排放标准要求。 | | | | / |
| ★7、负责预处理污水站日常巡检、排水运行维护。 | | | | |
| ★8、负责日常对消毒后的污水进行余氯化验检测等。余氯检测费用含在本次维保费用中,由乙方自行承担。 | | | | |
| ★9、做好污水站日常巡检、排水运行维护工作,各院区调节池和集水池需每月进行清理,确保池内没有杂物。 | | | | / |
| ★10、污水处理中所需的各类常用工具、备品配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均由维保单位提供,我院不另外支付费用,其中防护用品需按照相关标准和环部部门的要求进行配备。 | | | | / |
| ★11、由中标人协助采购人办理政府相关工作事宜及配合日常环保局检查工作。相关费用含在报价中。 | | | | / |
| ★12、污水站所需的污水消毒及检测药剂等化学药品的购买、运输、使用、管理全部由中标人负责,且中标人在化学药品的购买、运输、使用、管理的过程中要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院内相关规定,期间出现的任何法律责任由中标人承担。相关费用含在报价中。 | | | | / |
| ★13、中标人在污水站运营期间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院内相关安全管理制度,若因中标人未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院内相关安全管理制度而造成安全事故,中标人需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 | | | / |
| ★14、设备维修部分总价包死,每年结算金额不得超过设备维修部分报价,价格超出部分由中标人承担。 | | | | / |
| ★15、因乙方服务保障不到位而造成的甲方院区院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并追究乙方相关法律责任。 | | | | / |
| 其他 | 采购人未提供需求而供应商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 | | |
商务条款偏离表
包组编号: 001
| 序号 | 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响应文件无效。) | 响应文件响应内容 | 偏离程度 | 偏离说明 |
| ★1 | 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意向三年。1年合同服务期满,采购人对上一年的服务进行满意度评价,满意度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总合同服务期不超过3年。如若中标人未按采购文件技术要求完成维保工作,采购人可提前30日通知中标人解除合同。 | | | |
| ★2 | 履约地点:盛京医院南湖院区。 | | | |
| ★3 | 付款方式及条件:每半年完成合同内工作经采购人管理人员考核评价通过后支付运行维保服务费。 | | | |
| ★4 | 验收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函〔2017〕603号】和《关于加强采购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的通知》【辽财采函[2022]701号】规定执行。验收程序:采购人要求。验收报告:验收人员出具验收报告。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 | | |
| ★5 | 质量保证期:维修部分质保一年。 | | | |
| ★6 | 热线支持:24小时。现场支持:全天24小时值守。 | | | |
| 7 | 其他 | 采购人未提供需求而供应商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 |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意向三年。1年合同服务期满,采购人对上一年的服务进行满意度评价,满意度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总合同服务期不超过3年。如若中标人未按采购文件技术要求完成维保工作,采购人可提前30日通知中标人解除合同。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530000
最高限价(元):530000
服务需求响应表
| 包组编号/品目号:002包组名称: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滑翔院区污水站维保服务项目 |
| 采购文件要求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响应文件无效。 | 响应文件响应内容 | 偏离程度 | 偏离说明 | 证明资料 |
| ★1、滑翔污水站概况及污水处理要求:滑翔污水站设计处理量3600m3/d,污水处理工艺为“预处理+生物接触氧化法+消毒”,处理后污水出水需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附表中预处理标准限值。 | | | | |
| ★2、服务范围(1)院区污水处理系统界区内(以环施图为准)设备的日常巡检和维护,机电设备包括:水泵、鼓风机、消毒药剂发生器等,电气设备包括:电控柜体及附属线缆。(2)界区内的附属设施的巡检和维护。 | | | | |
| ★3、人员组成: 要求南湖和滑翔污水站分别配备4人,分别配备1名白班班长,持污水处理运维师证上岗,负责污水站整体运行管理。分别配备3名三班倒值班人员,其中包括每日1名24小时值班污水操作人员。所有人员均需具备持污水处理工证职业资格证书。班长及值班人员需每天打卡签到,做好考勤工作,不能迟到早退。 | | | | 提供人员组成表和上岗证书、职业证书复印件 |
| ★4、污水消毒药剂使用量及出入库量,需每天记录,污水消毒药剂按实际发生量进行结算。污水消毒及化验耗材、设备保养耗材、易损设备维修按实际发生量由院方管理人员确认后结算,年度结算不得超出对应类目报价总额,如果超出,费用由维保单位自行承担。 | | | | / |
| ★5、污水站日常24小时运行维护、巡检,编写运行记录、加药记录等各项记录文件。 | | | | / |
| ★6、负责污水处理过程中所需药剂的购买、存放管理、配比使用、每日药剂添加、保障污水处理后能够达到环保排放标准要求。 | | | | / |
| ★7、负责预处理污水站日常巡检、排水运行维护。 | | | | |
| ★8、负责日常对消毒后的污水进行余氯化验检测等。余氯检测费用含在本次维保费用中,由乙方自行承担。 | | | | |
| ★9、做好污水站日常巡检、排水运行维护工作,各院区调节池和集水池需每月进行清理,确保池内没有杂物。 | | | | / |
| ★10、污水处理中所需的各类常用工具、备品配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均由维保单位提供,我院不另外支付费用,其中防护用品需按照相关标准和环部部门的要求进行配备。 | | | | / |
| ★11、由中标人协助采购人办理政府相关工作事宜及配合日常环保局检查工作。相关费用含在报价中。 | | | | / |
| ★12、污水站所需的污水消毒及检测药剂等化学药品的购买、运输、使用、管理全部由中标人负责,且中标人在化学药品的购买、运输、使用、管理的过程中要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院内相关规定,期间出现的任何法律责任由中标人承担。相关费用含在报价中。 | | | | / |
| ★13、中标人在污水站运营期间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院内相关安全管理制度,若因中标人未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院内相关安全管理制度而造成安全事故,中标人需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 | | | / |
| ★14、设备维修部分总价包死,每年结算金额不得超过设备维修部分报价,价格超出部分由中标人承担。 | | | | / |
| ★15、因乙方服务保障不到位而造成的甲方院区院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并追究乙方相关法律责任。 | | | | / |
| 其他 | 采购人未提供需求而供应商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 | | |
商务条款偏离表
包组编号: 002
| 序号 | 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响应文件无效。) | 响应文件响应内容 | 偏离程度 | 偏离说明 |
| ★1 | 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意向三年。1年合同服务期满,采购人对上一年的服务进行满意度评价,满意度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总合同服务期不超过3年。如若中标人未按采购文件技术要求完成维保工作,采购人可提前30日通知中标人解除合同。 | | | |
| ★2 | 履约地点:盛京医院滑翔院区。 | | | |
| ★3 | 付款方式及条件:每半年完成合同内工作经采购人管理人员考核评价通过后支付运行维保服务费。 | | | |
| ★4 | 验收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函〔2017〕603号】和《关于加强采购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的通知》【辽财采函[2022]701号】规定执行。验收程序:采购人要求。验收报告:验收人员出具验收报告。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 | | |
| ★5 | 质量保证期:维修部分质保一年。 | | | |
| ★6 | 热线支持:24小时。现场支持:全天24小时值守。 | | | |
| 7 | 其他 | 采购人未提供需求而供应商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 |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意向三年。1年合同服务期满,采购人对上一年的服务进行满意度评价,满意度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总合同服务期不超过3年。如若中标人未按采购文件技术要求完成维保工作,采购人可提前30日通知中标人解除合同。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7月02日16时30分至2026年07月10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7月2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远程不见面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标,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如有新通知,以新通知为准。 2.本项目分为2个包组,兼投不兼中,如同时在2个包组排名第一,则按包组号001、002的顺序确定中标顺序。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36号
联系方式:024-966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栋8楼
联系方式:024-31918388-308
邮箱地址:394874342@qq.com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沈阳黄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64901880000244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甲峰、张冬妮、齐俭、徐曼
电 话:024-31918388-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