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环湖医院 天津市环湖医院天塔院区麻醉机项目 (项目编号:X202606054)公开招标公告
2026年07月03日 18:50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天津市环湖医院天塔院区麻醉机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环湖医院 |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7月03日 18:50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6年07月06日至2026年07月10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天津市河东区前进胡同前进工业公司院内东侧101室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07月29日 14:00 | ||
| 开标地点 | 天津市河东区前进胡同前进工业公司院内东侧101室 | ||
| 预算金额 | ¥12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位艳杰、焦健、许伟、吕丽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2-28252862、17627851197 |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环湖医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天津市气象台路122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2-59065837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天津市河东区前进胡同前进工业公司院内东侧101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2-28252862、17627851197 | ||
| 天津市环湖医院 天津市环湖医院天塔院区麻醉机项目 (项目编号:X202606054)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07月03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环湖医院 项目概况 天津市环湖医院天塔院区麻醉机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河东区前进胡同前进工业公司院内东侧1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7月2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202606054 项目名称:天津市环湖医院天塔院区麻醉机项目 预算金额:120.0万元 最高限价:120.0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国产产品: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货(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进口产品:签订合同之日起90日内到货(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4)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5)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的评审方法。(6)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7)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8)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的要求,当供应商报价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对该供应商的异常低价审查程序:1.供应商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报价平均值×50%;2.供应商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供应商报价×50%;3.供应商报价<最高限价×45%;4.评标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9)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 号)规定,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 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以供应商对其提供的本国产品出具《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为依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1.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1)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一类产品的,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2)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二类和第三类产品的,提供有效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2.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经销商:(1)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一类产品的,无须提供任何资质;(2)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二类产品的,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对产品安全性、有效性不受流通过程影响的第二类医疗器械,可以免于经营备案的除外);(3)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三类产品的,提供有效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二)按照《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1.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第一类中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备案证明。2.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第二类和第三类中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三)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2026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投标文件中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截止时间前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四)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明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投标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7月06日到 2026年07月10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前进胡同前进工业公司院内东侧101室 方式:网上报名:投标人于规定获取文件的时间内提供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参加报名的投标人若为法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为被授权人参加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备注联系人及电话);标书费汇款凭证及开票信息;以上材料彩色扫描件发送到我单位邮箱sdjzzx1616@126.com,并与项目负责人联系,联系方式:022-28252862。招标文件的售价:本标书售价500元/份(公对公转账),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电汇信息: 开户名称: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齐鲁银行济南阳光新路支行; 银行账号:1174414000000005910(请备注:项目编号+标书费,汇款凭证发至邮箱 sdjzzx1616@126.com)。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7月2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前进胡同前进工业公司院内东侧1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10.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环湖医院 地址:天津市气象台路122号 联系方式:022-590658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前进胡同前进工业公司院内东侧101室 联系方式:022-28252862、176278511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位艳杰、焦健、许伟、吕丽 电 话:022-28252862、17627851197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03日 |
相关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