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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教育局石嘴山市数字化赋能教研范式变革试点项目招标公告

2026年07月06日 19:27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石嘴山市教育局石嘴山市数字化赋能教研范式变革试点项目
品目

A02090504,A08060303,A02091210,A02090504,A02019900,A02010299

采购单位石嘴山市教育局
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2026年07月06日 19:27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7月06日至2026年07月14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开标时间2026年07月27日 09:00
开标地点石嘴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预算金额¥8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晓坤、吕海敏、闫伟、王春霞
项目联系电话0951-8732061
采购单位石嘴山市教育局
采购单位地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五岳路5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52-3811411
代理机构名称平正(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银川市虹桥南街西侧天源财汇中心A座22楼220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51-8732061
附件:
附件1招标文件正文.pdf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6NCZ(SZS)000875

项目编号: NXPZ-2026ZC063

项目名称: 石嘴山市教育局石嘴山市数字化赋能教研范式变革试点项目

预算金额(元): 80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8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品目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石嘴山市数字化赋能教研范式变革试点项目 4K多目学生摄像机 专业摄像机和信号源设备 37 详见文件 118400.00
石嘴山市数字化赋能教研范式变革试点项目 课堂智能反馈系统 应用软件 37 详见文件 166500.00
石嘴山市数字化赋能教研范式变革试点项目 数字阵列麦克风 扩音设备 37 详见文件 66600.00
石嘴山市数字化赋能教研范式变革试点项目 4K双目教师摄像机 专业摄像机和信号源设备 37 详见文件 92500.00
石嘴山市数字化赋能教研范式变革试点项目 AI分析主机 其他信息化设备 37 详见文件 296000.00
石嘴山市数字化赋能教研范式变革试点项目 综合布线 其他网络设备 1 详见文件 60000.00
数量合计: 186 预算合计: 80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项目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2.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2按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和相关证明材料; 2.3按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和相关证明材料; 2.4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要求,中小微企业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2.5根据(财库〔2026〕2号)《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通知》中要求的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3.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3.1.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3.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3.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3.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查询结果为准)。3.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3.2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07-06 19:10:00 至 2026-07-14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7-27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石嘴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2.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二期)实行 CA证书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如投标供应商现有 CA 证书软硬件未升级到最新版本,请及时升级更新。办理 CA 证书及 CA 证书升级更新事宜请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快捷入口“CA办理”模块查看。 3.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 CA 证书按项目进行网上登记,登记成功后,按系统提示即可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系统操作如有疑问,请电话联系0951-6891120咨询。 4.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系统无法接收未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5.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采用“不见面”方式开标。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系统”上传递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不予接收;开标时投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通过“宁夏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系统”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参与开标活动。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政府采购系统内“澄清和修改”栏。澄清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在“澄清/变更”公告栏、政府采购系统内“澄清和修改”栏公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投标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调整内容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五岳路51号
       联系方式: 0952-38114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 银川市虹桥南街西侧天源财汇中心A座22楼2203室
       联系方式: 0951-8732061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卢诚
       电话: 0952-3811411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崔晓坤、吕海敏、闫伟、王春霞
       电话: 0951-8732061

采购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 2026-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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