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建新监狱2026年罪犯伙食采购项目征集公告
2026年07月10日 16:55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青海省建新监狱2026年罪犯伙食采购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青海省建新监狱 | ||
| 行政区域 | 青海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7月10日 16:55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6年07月10日至2026年07月17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08月03日 10:00 | ||
| 开标地点 |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53号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二楼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开标室3 | ||
| 预算金额 | ¥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温振芬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71-8110080 | ||
| 采购单位 | 青海省建新监狱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西宁市城东区宁互路10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名称 | 青海宏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城中区南山路19号月禧国际17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71-8110080 | ||
一、征集人信息
征集人名称:青海宏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征集人地址:城中区南山路19号月禧国际17楼
征集人联系人:刘女士
征集人联系方式:0971-8110080
二、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青海省建新监狱2026年罪犯伙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青海宏智框架(服务)2026-034
适用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指定采购单位)青海省建新监狱
采购需求:
| 序号 | 采购需求 | 最高限制单价 | 入围供应商数量 |
| 1 | 蔬菜类(含水果) | 92% | 3家 |
| 2 | 猪肉类 | 92% | 3家 |
| 3 | 清真肉类 | 92% | 3家 |
| 4 | 副食调料类 | 92% | 3家 |
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2、3、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 同中小企业),非中小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响应。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包一:蔬菜类(含水果)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包2】
包二:猪肉类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同时提供定点屠宰企业的营业执照、屠宰企业有效的定点屠宰证、屠宰企业有效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以及定点屠宰企业直供承诺书;;
【包3】
包三:清真肉类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同时提供肉类清真食品定点屠宰企业的营业执照、屠宰企业有效的定点屠宰证、屠宰企业有效的的清真食品准营证、屠宰企业有效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以及清真食品由定点屠宰企业直供承诺书;;
【包4】
包四:副食调料类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框架协议的期限
一年(具体按合同约定执行)
五、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时 间:2026年07月10日至2026年07月17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 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 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六、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03日 10: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8月03日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53号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二楼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开标室3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本项目招标公告将在《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
公告期限:自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次项目招标采用线上进行,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开标;如非系统原因造成无法上传、无法解密或解密不成功的视为放弃投标。线上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开评标系统;
2、线上电子化开评标系统操作及办理CA数字证书等相关事宜请咨询政采云:咨询电话:95763;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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