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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中医医院 安保服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2026年07月13日 18:39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中卫市中医医院 安保服务外包项目
品目

C99000000

采购单位中卫市中医医院
行政区域中卫市公告时间2026年07月13日 18:39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7月13日至2026年07月21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04日 09:00
开标地点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预算金额¥84.2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志超 周楠 唐承辉
项目联系电话0951-6047647
采购单位中卫市中医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惠丰路与丰安东路交汇处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55-6559116
代理机构名称宁夏星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北街与北京东路交叉口309号世和天玺国际中心B北6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51-6047647
附件:
附件1招标文件正文.pdf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6NCZ(ZW)0001109

项目编号: XH20260701

项目名称: 中卫市中医医院 安保服务外包项目

预算金额(元): 842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842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品目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中卫市中医医院安保服务外包项目 中卫市中医医院安保服务外包项目 其他服务 1 详见招标文件 842000.00 延续性服务项目,两年,预算84.2万元/年;共168.4万元
数量合计: 1 预算合计: 842000.00   

合同履行期限:延续性服务项目,两年,预算84.2万元/年;共168.4万元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 (采)发〔2022 〕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监狱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依法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的监狱企业,对其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依法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对其产品价格给予 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与大中型企业或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 以上的,给予联合体 3%的价格扣除。(4)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简称“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政府采购活动时, 在技术、服务等指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5) 分支机构: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参照宁财(采)发【2021】22 号文件《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分支机构在总公司授权的基础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授权方式应当以项目授权为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投标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或“信用中国“网站网上查询结果为准,查询记录留存方式:截图打印网站上的查询结果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若不提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若不提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书(若不提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若不提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8)中小企业声明函 (9)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07-13 18:34:20 至 2026-07-21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8-04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2.其他事宜: 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开标时无需到达现场,通过网上在线参与开标,完成在线远程投标文件解密。解密要求:①投标供应商使用CA 锁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CA锁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 CA 锁须为同一个CA锁,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②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具体操作流程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操作手册-宁夏不见面开标系统-政府采购操作手册-(投标供应商),由于系统按标段进行公布投标人后才可进行解密,未公布投标人的需在线等待公布投标人后进行解密。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 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中卫市沙坡头区惠丰路与丰安东路交汇处
       联系方式: 0955-65591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北街与北京东路交叉口309号世和天玺国际中心B北6层
       联系方式: 0951-6047647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陶莉
       电话: 0955-6559116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徐志超 周楠 唐承辉
       电话: 0951-6047647

采购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 2026-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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