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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民丰县青少年交往交流交融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6年07月15日 22:22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民丰县青少年交往交流交融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中共民丰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时间2026年07月15日 22:2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7月15日至2026年08月03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4:00  下午:14: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04日 12:00
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预算金额¥262.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9316972598
采购单位中共民丰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采购单位地址民丰县买迪尼也提东路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8016951851
代理机构名称新疆金木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和田市人民路玉都国际广场14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9316972598

项目概况

2026年民丰县青少年交往交流交融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8月04日 12: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JMS-MF-2026-07-001

项目名称:2026年民丰县青少年交往交流交融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2620000

最高限价(元):262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2026年民丰县青少年交往交流交融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62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一)青少年主题研学实践活动,(二)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三交实践活动,(三)“文化润疆・光影铸魂”青少年文化体验活动(民丰县2026年度大中小学生参观精绝奇遇数字展馆观看电影半日活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026年8月(具体以甲乙双方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
3、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定。(提供营业执照并包含相应的业务内容)(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须附法人身份证正反面)或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书需附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及参与投标的人员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所在公司的近三个月(2026年4月-6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赋码的财务审计报告(2026年1月后新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但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近3个月(2026 年4月1日至今)有效的资信证明);
(4)提供税务部门出具近三个月(2026年4-6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报税材料(需含增值税、印花税等税种,如当月无需缴税需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无欠税证明),新成立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无欠税证明;
(5)提供近三年内(本项目开标前)如在①“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 罚期内的);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④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受贿犯罪记录(尚在处罚期内),将拒绝其参本次采购活动;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7月15日2026年08月03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8月04日 12: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04日 12: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注:(1)请于2026年08月04日12:00(北京时间) 前缴入指定账户,超过时间则不予认可。必须由投标单位的账户转至以上指定账户,并注明项目名称、包号及用途,以进账时间为准确定投标保证金缴纳的时效性,无须换取收据。
(2)为确保投标保证金的及时退还,评标结束后投标企业需开户许可证 复印件(联系方式)或账户基本信息(与缴纳投标保证金账户一致)交至335600095@qq.com 办理退还保证金流程。(注:废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在后续项目再次招标时银行系统不做统计,投标企业及时办理退款)。
(3)电子保函使用方法:
1、登录新疆自治区政府采购网,首页点击“电子保函”直接进入新疆政府采购电子保函申请页,点击【立即申请】
2、依次完善页面显示的投保人信息(供应商信息),确认您要投保的项目信息,在投标项目选择页面选择您需要投保的项目(可根据项目名称或项目保函进行搜索),选择投保项目后填写被保险人信息及投保内容。服务热线:400-9039583。
3、以保函形式缴纳的投标人需提供缴纳保费等相关的打款证明材料(付款需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2)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民丰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地 址:民丰县买迪尼也提东路7号

联系方式:180169518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金木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和田市人民路玉都国际广场14楼

联系方式:193169725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19316972598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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