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车市审计局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咨询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造价咨询服务征集公告
2026年07月15日 22:45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库车市审计局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咨询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造价咨询服务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库车市审计局 | ||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7月15日 22:45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6年07月15日至2026年07月22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4:00 下午:16:00 至 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08月05日 10:30 | ||
| 开标地点 | 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 | ||
| 预算金额 | ¥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常丽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657595999 | ||
| 采购单位 | 库车市审计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库车县政府便民大楼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天巨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新疆阿克苏国泰城市公馆A-1601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657595999 | ||
一、征集人信息
征集人名称:新疆天巨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征集人地址:新疆阿克苏国泰城市公馆A-1601
征集人联系人:常丽
征集人联系方式:17767491571
二、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库车市审计局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咨询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造价咨询服务
项目编号:KCS2026-WT110
适用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指定主管预算单位)库车市审计局
采购需求:
| 序号 | 采购需求 | 最高限制单价 | 预估采购数量 |
| 1 | 库车市审计局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咨询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造价咨询服务 | 50% | 7 |
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8)《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实施办法》(新财规【2021]6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项目负责人需持有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
四、框架协议的期限
2026-08-10 00:00:00 至 2028-08-09 00:00:00
五、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时 间:2026年07月15日至2026年07月22日 ,每天上午10:00至14:00 ,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 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 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征集文件(进入“框架协议”应用,在获取征集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征集文件),或者点击征集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后的“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供应商身份账号,直接获取征集文件。
六、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05日 10:3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8月05日 10: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征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征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征集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具体开标时间以征集文件为准。
2、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需要使用CA锁,登录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的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
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携带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在线解密。
6、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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