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堂工业区铁路货运专线(庞光段)用地范围内清表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
2026年07月16日 20:31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草堂工业区铁路货运专线(庞光段)用地范围内清表项目一标段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西安市鄠邑区庞光街道办事处 | ||
| 行政区域 | 西安市高新技术开发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7月16日 20:31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6年07月17日至2026年07月23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未获取页面)选择本项目报名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08月11日 09:30 | ||
| 开标地点 |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参与线上开标 | ||
| 预算金额 | ¥714.154142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王涛、吴亮亮、王超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7791715768 | ||
| 采购单位 | 西安市鄠邑区庞光街道办事处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西安市鄠邑区庞光街道府前街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9-84987322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十二路首创禧悦里25幢A座16层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7791715768 | ||
| 附件: | |||
| 附件1 | 采购清单.pdf | ||
项目概况
草堂工业区铁路货运专线(庞光段)用地范围内清表项目一标段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8月11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T-ZB00-199-2026
项目名称:草堂工业区铁路货运专线(庞光段)用地范围内清表项目一标段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141,541.42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进场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草堂工业区铁路货运专线(庞光段)用地范围内清表项目一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投标人应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草堂工业区铁路货运专线(庞光段)用地范围内清表项目一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工程及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提供2026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任意税种的凭据;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材料
(3)提供2026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7)供应商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声明
(9)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7月17日 至 2026年07月23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未获取页面)选择本项目报名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6年08月11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已获取-投标(响应)管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开标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参与线上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各供应商应根据“陕西省财政厅 陕财办采函[2023]14号文”陕西省财政厅关于省级预算单位全面推行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的通知”、《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规则》等文件的要求,做好人员配备、设施设备、系统操作的相应准备,熟悉并正确实施相关操作流程,承担由于操作或其他因素造成的不利后果。
(七)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3)《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4)《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财政部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
(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 号)。
(6)《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财政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的通知》( 财办库〔2023〕52号)。
(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
(8)《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
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或相关证明。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鄠邑区庞光街道办事处
地址:西安市鄠邑区庞光街道府前街
联系方式:029-849873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十二路首创禧悦里25幢A座16层
联系方式:177917157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涛、吴亮亮、王超
电话:17791715768
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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