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采购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2026年07月17日 22:26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6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采购项目? | ||
| 品目 | C19010000,C19010000,C19010000 | ||
| 采购单位 | 灵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行政区域 | 灵武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07月17日 22:26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6年07月17日至2026年07月24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08月12日 09:00 | ||
| 开标地点 | 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预算金额 | ¥81.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杨刚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51-4759665 | ||
| 采购单位 | 灵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灵武市灵州大道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51-403078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同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竣鹏商务中心309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51-4759665 | ||
| 附件: | |||
| 附件1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
| 附件2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
| 附件3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6NCZ(YC)003239
项目编号: NXTTCG2026031
项目名称: 2026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81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810000.00元
采购需求:
|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
| 2026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采购项目一标段 | 2026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采购项目一标段 |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400 | 详见采购需求 | 270000.00 | |
| 2026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采购项目二标段 | 2026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采购项目二标段 |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400 | 详见采购需求 | 270000.00 | |
| 2026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采购项目三标段 | 2026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采购项目三标段 |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400 | 详见采购需求 | 270000.00 | |
| 数量合计: | 1200 | 预算合计: | 810000.00 |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要求,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符合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与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对符合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4.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2021〕10 号)要求,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办理融资业务。5.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2025〕427号)文件要求,对符合规定的给与20%的价格评审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8)投标人须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或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F),(CMA 证书或 CMAF 证书应在有效期内,提供 CMA 证书或 CMAF 证书的完整附表,附表应包含所投标段的所有检测、监测项目)。 注: 1.本次招标项目共计3个标段,所有潜在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3个标段投标,采取顺序开标、顺序中标的原则,同一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 2.(3)(4)(5)(6) 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应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07-17 22:00:23 至 2026-07-24 23:59:0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8-12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宁夏政府采购网 ;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2.其他事宜: 请供应商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登记,登记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供应商须使用国泰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专用工具查看招标文件、编制生成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在交易系统中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并在开标当天使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 CA 锁远程进行解密,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操作导致投标失败的,后果自行承担。 注:①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登记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投标文件一律不予接收。②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 CA 锁 业务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7188588 。③ 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 ”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 ”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 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灵武市灵州大道
联系方式: 0951-40307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竣鹏商务中心309室
联系方式: 0951-4759665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马洪军
电话: 0951-4030788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杨刚
电话: 0951-4759665
采购文件: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代理机构 :
发布日期: 2026-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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