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县教育局乾县2026-2027学年度营养改善计划食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6年07月28日 21:25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乾县2026-2027学年度营养改善计划食品采购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乾县教育局 | ||
| 行政区域 | 乾县 | 公告时间 | 2026年07月28日 21:25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6年07月29日至2026年08月04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未获取页面)选择本项目报名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08月20日 09:00 | ||
| 开标地点 |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参与线上开标 | ||
| 预算金额 | ¥1819.7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张工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133911890 | ||
| 采购单位 | 乾县教育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咸阳市乾县城关街道东新街顺城小区 1 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9-35519987 | ||
| 代理机构名称 | 陕西宏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曲江新区政通大道318号曲江圣卡纳1单元1号楼2804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133911890 | ||
| 附件: | |||
| 附件1 | 采购清单 (3).pdf | ||
项目概况
乾县2026-2027学年度营养改善计划食品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8月20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L-ZB26019
项目名称:乾县2026-2027学年度营养改善计划食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8,197,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2026-2027学年度(以学生实际在校天数为食品配送天数)
采购包2:2026-2027学年度(以学生实际在校天数为食品配送天数)
采购包3:2026-2027学年度(以学生实际在校天数为食品配送天数)
采购包4:2026-2027学年度(以学生实际在校天数为食品配送天数)
采购包5:2026-2027学年度(以学生实际在校天数为食品配送天数)
采购包6:2026-2027学年度(以学生实际在校天数为食品配送天数)
采购包7:2026-2027学年度(以学生实际在校天数为食品配送天数)
采购包8:2026-2027学年度(以学生实际在校天数为食品配送天数)
采购包9:2026-2027学年度(以学生实际在校天数为食品配送天数)
采购包10:2026-2027学年度(以学生实际在校天数为食品配送天数)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一标段:大米、面粉、食用油)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经营的合法凭证或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完整财务会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注:依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金融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并由该平台赋予二维码)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个月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1.出具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2.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
(7)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不强制要求供应商提供查询截图,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评审依据)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9)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10)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表,并提供所代理产品生产厂家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合同包2(二标段:大米、面粉、食用油)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经营的合法凭证或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完整财务会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注:依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金融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并由该平台赋予二维码)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个月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1.出具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2.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
(7)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不强制要求供应商提供查询截图,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评审依据)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9)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10)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表,并提供所代理产品生产厂家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合同包3(三标段:大米、面粉、食用油)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经营的合法凭证或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完整财务会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注:依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金融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并由该平台赋予二维码)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个月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1.出具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2.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
(7)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不强制要求供应商提供查询截图,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评审依据)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9)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10)①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②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表,并提供所代理产品生产厂家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合同包4(四标段:大米、面粉、食用油)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经营的合法凭证或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完整财务会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注:依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金融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并由该平台赋予二维码)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个月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1.出具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2.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
(7)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不强制要求供应商提供查询截图,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评审依据)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9)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10)①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②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表,并提供所代理产品生产厂家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合同包5(五标段:肉类、蔬菜、干菜、调味品)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经营的合法凭证或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完整财务会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注:依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金融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并由该平台赋予二维码)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个月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1.出具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2.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
(7)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不强制要求供应商提供查询截图,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评审依据)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9)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10)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牲畜定点屠宰证(生猪)》、《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表和所代理产品生产厂家的《牲畜定点屠宰证(生猪)》、《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合同包6(六标段:肉类、蔬菜、干菜、调味品)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经营的合法凭证或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完整财务会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注:依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金融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并由该平台赋予二维码)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个月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1.出具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2.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
(7)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不强制要求供应商提供查询截图,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评审依据)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9)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10)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牲畜定点屠宰证(生猪)》、《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表和所代理产品生产厂家的《牲畜定点屠宰证(生猪)》、《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合同包7(七标段:肉类、蔬菜、干菜、调味品)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经营的合法凭证或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完整财务会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注:依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金融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并由该平台赋予二维码)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个月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1.出具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2.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
(7)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不强制要求供应商提供查询截图,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评审依据)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9)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10)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牲畜定点屠宰证(生猪)》、《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表和所代理产品生产厂家的《牲畜定点屠宰证(生猪)》、《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合同包8(八标段:肉类、蔬菜、干菜、调味品)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经营的合法凭证或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完整财务会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注:依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金融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并由该平台赋予二维码)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个月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1.出具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2.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
(7)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不强制要求供应商提供查询截图,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评审依据)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9)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10)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牲畜定点屠宰证(生猪)》、《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表和所代理产品生产厂家的《牲畜定点屠宰证(生猪)》、《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合同包9(九标段:鸡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经营的合法凭证或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完整财务会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注:依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金融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并由该平台赋予二维码)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个月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1.出具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2.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
(7)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不强制要求供应商提供查询截图,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评审依据)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9)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10)①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有效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②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所代理产品生产厂家有效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合同包10(十标段:学生奶)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经营的合法凭证或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完整财务会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注:依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金融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并由该平台赋予二维码)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个月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1.出具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2.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
(7)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不强制要求供应商提供查询截图,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评审依据)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9)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10)①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②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表,并提供所代理产品生产厂家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7月29日 至 2026年08月04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未获取页面)选择本项目报名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6年08月20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已获取-投标(响应)管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开标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参与线上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6)《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7)《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8)《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9)《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财库〔2021〕20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3)《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
(14)《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
(1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
(16)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
(17)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七)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和《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陕西省政府釆购网—信用融资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八)各供应商应根据“陕西省财政厅 陕财办采函[2023]14号文”陕西省财政厅关于省级预算单位全面推行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的通知”、《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规则》等文件的要求,做好人员配备、设施设备、系统操作的相应准备,熟悉并正确实施相关操作流程,承担由于操作或其他因素造成的不利后果。
(九)特别注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须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十)项目最小投标单位为“包”,同一投标人可同时参与多个包的投标,但同一投标人最多只能中标一个包。评标时按包号顺序依次评审。前一包中标则后面的采购包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相应顺延。
(十一)单价最高限价:
采购包1-采购包4(大米、面粉、食用油):大米:135元/25kg/袋;面粉:120元/25kg/袋;食用油:225元/16.4L/桶(15千克)。
采购包5-采购包8(肉类、蔬菜、干菜、调味品):以下浮率报价。
采购包9(鸡蛋):以下浮率报价。
采购包10(学生奶):学生奶:2.4元/200ml/盒。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乾县教育局
地址:咸阳市乾县城关街道东新街顺城小区 1 号
联系方式:029-355199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宏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曲江新区政通大道318号曲江圣卡纳1单元1号楼2804室
联系方式:181339118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18133911890
陕西宏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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