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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人民医院望远院区2026年安保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6年07月31日 16:03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永宁县人民医院望远院区2026年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C05040300

采购单位永宁县人民医院
行政区域永宁县公告时间2026年07月31日 16:0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7月31日至2026年08月07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26日 09:00
开标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预算金额¥95.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少华、张羿
项目联系电话0951-8520807 13995209655
采购单位永宁县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永宁县望远镇望通路16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51-8016749
代理机构名称宁夏哲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丰农巷东侧金榜铭园2号商务楼16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51-8520807 13995209655
附件:
附件1招标文件正文.pdf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6NCZ(YC)003693

项目编号: ZXZC-2026-0708

项目名称: 永宁县人民医院望远院区2026年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95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95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品目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永宁县人民医院望远院区2026年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永宁县人民医院望远院区2026年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保安服务 1 永宁县人民医院望远院区2026年安保服务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950000.00
数量合计: 1 预算合计: 95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执行期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响应活动,应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2024〕387号]文件相关规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响应活动,应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相关规定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3监狱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响应活动,应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相关规定并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 2.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成交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响应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3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查询;(采购代理机构开标现场查询); 3.4供应商须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5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6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7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与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9供应商须持有省级公安机关核发、在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外地外省供应商中标后,须承诺30日内向项目所在地市级公安机关完成备案。 注 1:4-7 条款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注 2:将上述资料扫描件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应位置,作为资格评审证明材料。需保证上述资料完整并清晰可辨。如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评委有权视其为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07-31 15:32:49 至 2026-08-07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8-26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2.参加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 CA 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3.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 CA 证书及 CA 证书升级更新事宜请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快捷入口“CA 办理”模块查看。 4.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5.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开标时可不到开标现场,通过网上在线参与开标,完成在线远程投标文件解密。解密要求:①投标供应商使用 CA 锁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 CA 锁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 CA 锁须为同一个 CA 锁,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②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解密时间 30 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具体操作流程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操作手册-宁夏不见面开标系统-政府采购操作手册-(投标供应商),由于系统按标段进行公布投标人后才可进行解密,未公布投标人的需在线等待公布投标人后进行解密。 注: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变更补遗”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等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采购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永宁县望远镇望通路163号
       联系方式: 0951-80167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丰农巷东侧金榜铭园2号商务楼16楼
       联系方式: 0951-8520807 13995209655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王雪红
       电话: 0951-8016749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宋少华、张羿
       电话: 0951-8520807 13995209655

采购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 2026-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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