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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银川市车辆管理所2026年摩电车辆驾驶资格考试购买社会化考场服务项目(五标段至七标段)项目招标公告

2026年08月06日 17:43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银川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银川市车辆管理所2026年摩电车辆驾驶资格考试购买社会化考场服务项目(五标段至七标段)
品目

C05990000,C05990000,C05990000

采购单位银川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行政区域银川市公告时间2026年08月06日 17:4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8月06日至2026年08月13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01日 09:00
开标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预算金额¥61.44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晶晶、梁固、张慧
项目联系电话0951-3879999
采购单位银川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满城南街38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51-4656920
代理机构名称宁夏同信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626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51-3879999
附件:
附件1招标文件正文.pdf
附件2招标文件正文.pdf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6NCZ(YC)003841

项目编号: TXDZB2026020

项目名称: 银川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银川市车辆管理所2026年摩电车辆驾驶资格考试购买社会化考场服务项目(五标段至七标段)

预算金额(元): 614400.00

最高限价(如有): 6144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品目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2026年摩电车辆驾驶资格考试购买社会化考场服务项目(五标段) 2026年摩电车辆驾驶资格考试购买社会化考场服务项目(五标段) 其他社会服务 1 五标段:银川市西夏区 204800.00 ①本项目采用单价方式进行招标; ②投标报价单价限价:科目二最高限价:8.0元/人次(含场地、车辆等),科目三最高限价:24.0元/人次(含场地、车辆等);以上收费标准的单价即为拦标价(单价限价),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拦标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最终结算金额不超过各标段预算金额。
2026年摩电车辆驾驶资格考试购买社会化考场服务项目(六标段) 2026年摩电车辆驾驶资格考试购买社会化考场服务项目(六标段) 其他社会服务 1 六标段:银川市永宁县 163840.00 ①本项目采用单价方式进行招标; ②投标报价单价限价:科目二最高限价:8.0元/人次(含场地、车辆等),科目三最高限价:24.0元/人次(含场地、车辆等);以上收费标准的单价即为拦标价(单价限价),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拦标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最终结算金额不超过各标段预算金额。
2026年摩电车辆驾驶资格考试购买社会化考场服务项目(七标段) 2026年摩电车辆驾驶资格考试购买社会化考场服务项目(七标段) 其他社会服务 1 七标段:贺兰县桃源路以北 245760.00 ①本项目采用单价方式进行招标; ②投标报价单价限价:科目二最高限价:8.0元/人次(含场地、车辆等),科目三最高限价:24.0元/人次(含场地、车辆等);以上收费标准的单价即为拦标价(单价限价),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拦标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最终结算金额不超过各标段预算金额。
数量合计: 3 预算合计: 614400.00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5月31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 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政部财库〔2022〕19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 2.2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2.3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2.4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2021〕10 号)要求,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成交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办理融资业务; 2.5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 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财库〔2019〕19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鼓励节能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扩大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范围的通知》(市监认证函〔2019〕513号)文件要求,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以 2019 年第 16 号令公布了《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和《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投标人选投经名录内认证机构认证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6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 财库〔2023〕7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宁财(采)发﹝2023﹞161 号); 2.7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2025〕427号)文件要求,对符合规定的给与20%的价格评审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8根据财政部《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文件要求强化政府采购异常低价审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加盖企业公章,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扫描件);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8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税收违法黑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3.9依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2号)提供备案证明资料(此项一至十标段均需提供)。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此项一至十标段需提供相关承诺函)。 备注:(1)4.1至4.8特定资格要求,一至十标段的投标单位均需提供,不满足特定资格的投标单位,视为无效投标。 (2)以上资质 4.3、4.4、4.5 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以上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附清晰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电子公章;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的视为无效投标; (4)资格要求 4.8 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的为无效投标: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税收违法黑名单;③政府采购严 重 违 法 失 信 行 为 。 同 时 , 处 于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为无效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08-06 17:00:00 至 2026-08-13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9-01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投标供应商须使用CA锁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新)—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上传、递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须使用CA锁进入“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按要求准时参加开标会议。1.参加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 ”进入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 CA 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2.在完成以上步骤后,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缴纳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进场操作。3.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管理,办理 CA证书及 CA 证书升级更新事宜请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快捷入口“CA 办理”模块查看。4.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5.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 ”方式,投标供应商开标时可不到开标现场,通过网上在线参与开标,远程投标文件解密。解密要求:①投标供应商使用 CA 锁进行远程解密,②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解密时间40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具体操作流程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 操作手册-宁夏不见面开标系统-政府采购操作手册-(投标供应商),由于系统按标段进行公布投标人后才可进行解密,未公布投标人的需在线等待公布投标人后进行解密。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 ”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 ”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银川市金凤区满城南街380号
       联系方式: 0951-46569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626号
       联系方式: 0951-3879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刘燕茹
       电话: 0951-4656920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徐晶晶、梁固、张慧
       电话: 0951-3879999

采购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 2026-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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