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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市职业技术学校数字化校园标杆校建设项目(一标段)信息中心运维管理系统升级改造(重新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2026年08月10日 17:07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灵武市职业技术学校数字化校园标杆校建设项目(一标段)信息中心运维管理系统升级改造(重新招标)
品目

A02019900

采购单位灵武市职业技术学校
行政区域银川市公告时间2026年08月10日 17:07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8月10日至2026年08月17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04日 09:00
开标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预算金额¥99.5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玉杰、王艳、蒋斌、董海龙、刘晓红
项目联系电话15769517067
采购单位灵武市职业技术学校
采购单位地址灵武市文萃路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51-4591022
代理机构名称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力德财富大厦27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769517067
附件:
附件1招标文件正文.pdf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5NCZ(YC)006317

项目编号: YC25503016(ZBQ)

项目名称: 灵武市职业技术学校数字化校园标杆校建设项目(一标段)信息中心运维管理系统升级改造(重新招标)

预算金额(元): 995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995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品目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灵武市职业技术学校数字化校园标杆校建设项目(一标段)信息中心运维管理系统升级改造(重新招标) 灵武市职业技术学校数字化校园标杆校建设项目(一标段)信息中心运维管理系统升级改造 其他信息化设备 1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995000.00
数量合计: 1 预算合计: 995000.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所有设备及软件供货及安装、调试,保证所供设备及软件顺利运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5)凡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及《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2025〕427号)。 (7)异常低价投标审查:1.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1.1)投标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报价小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50%;(2.1)投标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50%的,即投标报价小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50%;(3.1)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报价小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4.1)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2.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后,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审查相关情况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进行记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3.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3.5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3.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 3.7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08-10 15:08:39 至 2026-08-17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9-04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灵武市文萃路西
       联系方式: 0951-4591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 银川市金凤区力德财富大厦27楼
       联系方式: 15769517067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马万云
       电话: 0951-4591022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王玉杰、王艳、蒋斌、董海龙、刘晓红
       电话: 15769517067

采购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 2026-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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