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2026年秋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6年08月13日 17:01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灵台县2026年秋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灵台县教育局 | ||
| 行政区域 | 灵台县 | 公告时间 | 2026年08月13日 17:01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6年08月14日至2026年08月20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09月03日 09:00 | ||
| 开标地点 | 不见面开标大厅 | ||
| 预算金额 | ¥339.997314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姚明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33-3823015 | ||
| 采购单位 | 灵台县教育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灵台县东大街73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33-3823015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甘肃融诚汇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灵台县灵台宾馆东楼301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9193303936 | ||
| 附件: | |||
| 附件1 | 灵台县2026年秋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项目(包5)采购文件(2026081301).pdf | ||
| 附件2 | 灵台县2026年秋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项目(包4)采购文件(2026081301).pdf | ||
| 附件3 | 灵台县2026年秋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项目(包7)采购文件(2026081301).pdf | ||
| 附件4 | 灵台县2026年秋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项目(包1)采购文件(2026081301).pdf | ||
| 附件5 | 灵台县2026年秋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项目(包2)采购文件(2026081301).pdf | ||
| 附件6 | 灵台县2026年秋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项目(包6)采购文件(2026081301).pdf | ||
| 附件7 | 灵台县2026年秋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项目(包3)采购文件(2026081301).pdf | ||
项目概况
灵台县2026年秋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9月03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CHX-2026-064
项目名称:灵台县2026年秋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399,973.14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灵台县2026年秋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项目(第一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279,12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生奶 | 灵台县2026年秋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项目(第一包) | 139,560(盒) | 详见采购文件 | 279,12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半年(2026年9月-2027年1月,具体以学生实际在校时间为准)。
合同包2(灵台县2026年秋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项目(第二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295,858.84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2-1 | 碾磨谷物及谷物加工品 | 灵台县2026年秋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项目(第二包) | 68,804.38(千克) | 详见采购文件 | 295,858.84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半年(2026年9月-2027年1月,具体以学生实际在校时间为准)。
合同包3(灵台县2026年秋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项目(第三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668,056.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3-1 | 其他服务 | 灵台县2026年秋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项目(第三包)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668,056.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半年(2026年9月-2027年1月,具体以学生实际在校时间为准)。
合同包4(灵台县2026年秋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项目(第四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591,836.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4-1 | 其他服务 | 灵台县2026年秋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项目(第四包)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591,836.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半年(2026年9月-2027年1月,具体以学生实际在校时间为准)。
合同包5(灵台县2026年秋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项目(第五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597,086.5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5-1 | 其他服务 | 灵台县2026年秋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项目(第五包)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597,086.5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半年(2026年9月-2027年1月,具体以学生实际在校时间为准)。
合同包6(灵台县2026年秋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项目(第六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477,3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6-1 | 其他服务 | 灵台县2026年秋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项目(第六包)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77,3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半年(2026年9月-2027年1月,具体以学生实际在校时间为准)。
合同包7(灵台县2026年秋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项目(第七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490,715.8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7-1 | 其他服务 | 灵台县2026年秋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项目(第七包)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90,715.8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半年(2026年9月-2027年1月,具体以学生实际在校时间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灵台县2026年秋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项目(第一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其中,第一包不面向中小企业;第二、三、四、五、六、七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合同包2(灵台县2026年秋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项目(第二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其中,第一包不面向中小企业;第二、三、四、五、六、七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合同包3(灵台县2026年秋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项目(第三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其中,第一包不面向中小企业;第二、三、四、五、六、七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合同包4(灵台县2026年秋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项目(第四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其中,第一包不面向中小企业;第二、三、四、五、六、七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合同包5(灵台县2026年秋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项目(第五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其中,第一包不面向中小企业;第二、三、四、五、六、七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合同包6(灵台县2026年秋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项目(第六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其中,第一包不面向中小企业;第二、三、四、五、六、七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合同包7(灵台县2026年秋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项目(第七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其中,第一包不面向中小企业;第二、三、四、五、六、七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灵台县2026年秋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项目(第一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2)本项目第二、三、四、五、六、七包面对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3)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行政监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近三年内无经营诚信问题、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不良信用记录及其他较大责任事故记录,或未受到相关食品安全行政处罚(警告、通报批评除外),并在近一年内无食品抽检不合格记录(须提供企业承诺函)。(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附信用报告;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查询时间以公告发出时间至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及企业法人)。
合同包2(灵台县2026年秋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项目(第二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2)本项目第二、三、四、五、六、七包面对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3)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行政监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近三年内无经营诚信问题、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不良信用记录及其他较大责任事故记录,或未受到相关食品安全行政处罚(警告、通报批评除外),并在近一年内无食品抽检不合格记录(须提供企业承诺函)。(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附信用报告;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查询时间以公告发出时间至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及企业法人)。
合同包3(灵台县2026年秋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项目(第三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2)本项目第二、三、四、五、六、七包面对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3)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行政监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近三年内无经营诚信问题、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不良信用记录及其他较大责任事故记录,或未受到相关食品安全行政处罚(警告、通报批评除外),并在近一年内无食品抽检不合格记录(须提供企业承诺函)。(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附信用报告;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查询时间以公告发出时间至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及企业法人)。
合同包4(灵台县2026年秋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项目(第四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2)本项目第二、三、四、五、六、七包面对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3)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行政监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近三年内无经营诚信问题、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不良信用记录及其他较大责任事故记录,或未受到相关食品安全行政处罚(警告、通报批评除外),并在近一年内无食品抽检不合格记录(须提供企业承诺函)。(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附信用报告;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查询时间以公告发出时间至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及企业法人)。
合同包5(灵台县2026年秋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项目(第五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2)本项目第二、三、四、五、六、七包面对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3)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行政监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近三年内无经营诚信问题、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不良信用记录及其他较大责任事故记录,或未受到相关食品安全行政处罚(警告、通报批评除外),并在近一年内无食品抽检不合格记录(须提供企业承诺函)。(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附信用报告;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查询时间以公告发出时间至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及企业法人)。
合同包6(灵台县2026年秋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项目(第六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2)本项目第二、三、四、五、六、七包面对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3)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行政监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近三年内无经营诚信问题、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不良信用记录及其他较大责任事故记录,或未受到相关食品安全行政处罚(警告、通报批评除外),并在近一年内无食品抽检不合格记录(须提供企业承诺函)。(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附信用报告;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查询时间以公告发出时间至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及企业法人)。
合同包7(灵台县2026年秋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项目(第七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2)本项目第二、三、四、五、六、七包面对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3)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行政监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近三年内无经营诚信问题、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不良信用记录及其他较大责任事故记录,或未受到相关食品安全行政处罚(警告、通报批评除外),并在近一年内无食品抽检不合格记录(须提供企业承诺函)。(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附信用报告;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查询时间以公告发出时间至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及企业法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8月14日 至 2026年08月20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6年09月03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灵台县教育局
地址:灵台县东大街73号
联系方式:0933-38230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甘肃融诚汇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灵台县灵台宾馆东楼301室
联系方式:191933039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明
电话:0933-3823015
甘肃融诚汇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08月13日
相关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