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喀左县羊角沟镇小黄杖子村粮米加工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9月1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1324-00087
项目名称:喀左县羊角沟镇小黄杖子村粮米加工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50000.00
最高限价(元):75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容完成供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8月20日23时59分至2026年08月28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9月1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喀左分中心九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 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2. 开标时,投标人需关注系统流程自行解密,电子解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3. 投标人在获取采购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投标人,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 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羊角沟镇人民政府
地 址: 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羊角沟镇
联系方式:0421-45340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龙山街三段12-1号
联系方式:0421-3711188
邮箱地址:lnjyjt@sina.com
开户行:朝阳银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辽宁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0240001201101000158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谕
电 话:182042198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