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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省质检院分院共同提升“任丘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所检验能力”的场地租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6年08月25日 16:04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任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省质检院分院共同提升“任丘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所检验能力”的场地租赁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任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行政区域任丘市公告时间2026年08月25日 16:0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8月26日至2026年09月01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s://szj.hebei.gov.cn/hbjyzx//) 选择沧州市(全流程)。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16日 09:00
开标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s://szj.hebei.gov.cn/hbjyzx//)选择沧州市(全流程)。
预算金额¥27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伟博
项目联系电话0317-3300733
采购单位任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任丘市建设中路7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317-2251317
代理机构名称河北省隽格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沧州市任丘市会战北道6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7-3300733
项目概况
任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省质检院分院共同提升“任丘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所检验能力”的场地租赁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s://szj.hebei.gov.cn/hbjyzx//) 选择沧州市(全流程)。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9月1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JG2026016

项目名称:任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省质检院分院共同提升“任丘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所检验能力”的场地租赁项目

预算金额:2700000

最高限价(如有):2700000

采购需求:房屋租赁,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2.2 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无 。2.3 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 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备房屋产权证明或土地证,如以上证明非本公司或本人所属,需提供租赁合同及原房屋产权证明或土地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8月26日至2026年09月0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s://szj.hebei.gov.cn/hbjyzx//) 选择沧州市(全流程)。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9月1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s://szj.hebei.gov.cn/hbjyzx//)选择沧州市(全流程)。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依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财采〔2023〕14号)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 ”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注册,按照首页“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供应商进行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核验通过后,即可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主网上下载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因供应商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完成注册或未按规定要求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导致报名不成功或投标被否决的,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负。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开评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 CA 数字证书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或因供应商的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不能打开的,采购人不予受理。编制响应文件需使用企业 CA 数字证书。CA 数字证书办理有一定周期,各供应商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项目投标。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4.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招标单位提出质疑。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7-3300733;任丘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投诉电话:0317-2222376,通信地址:任丘市裕华中路13号。5.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ebei.gov.cn/province/)、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szj.hebei.gov.cn/hbjyzx/),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及网站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或影响的,采购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任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地 址:任丘市建设中路70号

联系方式:0317-22513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河北省隽格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沧州市任丘市会战北道61号

联系方式:0317-33007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伟博

电 话:0317-3300733

八、附件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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