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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智慧融媒超高清制作播出传输系统更新改造(制作播出部分建设)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2026年08月31日 18:12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永春智慧融媒超高清制作播出传输系统更新改造(制作播出部分建设)
品目

采购单位永春县融媒体中心
行政区域永春县公告时间2026年08月31日 18:1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8月31日至2026年09月07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21日 09:30
开标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展览城二楼永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永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预算金额¥2078.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蕴慧、黄燕惠、李璐、郭楚滨、童志航
项目联系电话0595-22556818、jpjs27196988@163.com(邮箱)
采购单位永春县融媒体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桃城镇桃溪鹏源路广电大厦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95-36682627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君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桃城镇湖滨路37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95-22556818、jpjs27196988@163.com(邮箱)
附件:
附件1永春智慧融媒超高清制作播出传输系统更新改造(制作播出部分建设)([350525]JP[GK]202600320260831002)-文件集.zip

项目概况

永春县融媒体中心委托,福建省君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对[350525]JP[GK]2026003、永春智慧融媒超高清制作播出传输系统更新改造(制作播出部分建设)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永春智慧融媒超高清制作播出传输系统更新改造(制作播出部分建设)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9月21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525]JP[GK]2026003

项目名称:永春智慧融媒超高清制作播出传输系统更新改造(制作播出部分建设)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0,780,000.00元

采购包1(永春智慧融媒超高清制作播出传输系统更新改造(制作播出部分建设)):

采购包预算金额:20,78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0,0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A02090501-电视录制及电视播出中心设备 超高清制作播出传输系统 1(批) 详见采购内容 20,780,000.0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本采购包要求合同分包面向中小企业预留30%份额采购。投标人须承诺预留该采购包分包金额比例不低于30%的份额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中标人将采购项目预留份额向一家或者多家中小微企业分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1、投标人须提供与分包方签订的《分包意向协议》(应明确分包比例、分包内容及相应责任),《分包意向协议》里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合同总金额的30%及以上。分包对象提供的货物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2、如果投标人本身为中小企业,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中小企业声明函》; 3、投标人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 (1)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2)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投标人特定条件中“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内容为系统自动生成,关于中小企业采购的相关要求以本条款为准。 4、本项目的电梯承接方须具备(投标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若电梯承接方为电梯产品制造商的,应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 ,子项目需同时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证书复印件; (2)若电梯承接方为电梯产品经销商的,应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子项目应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证书复印件及所投电梯产品制造商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 ,子项目需同时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证书复印件。 5、本项目的修缮承接方须具备(投标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修缮承接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有效的相关证书复印件。。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节能产品: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执行。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08-31 2026-09-07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9-21 09:3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展览城二楼永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永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永春县融媒体中心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桃城镇桃溪鹏源路广电大厦

联系方式:0595-366826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省君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桃城镇湖滨路379号

联系方式:0595-22556818、jpjs27196988@163.com(邮箱)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蕴慧、黄燕惠、李璐、郭楚滨、童志航

电话:0595-22556818、jpjs27196988@163.com(邮箱)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省君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省君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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