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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丰县补充耕地质量鉴定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6年09月01日 15:32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丰县补充耕地质量鉴定项目
品目

其他农业服务

采购单位丰县农业农村局(机关)
行政区域丰县公告时间2026年09月01日 15:3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9月02日至2026年09月23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苏采云系统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23日 09:30
开标地点第三开标室(丰县)
预算金额¥246.87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尉勇立
项目联系电话0516-83886900
采购单位丰县农业农村局(机关)
采购单位地址丰县南苑东路农水大厦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775802769
代理机构名称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19号云密城L栋17层1721-5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尉勇立

项目概况

2026年丰县补充耕地质量鉴定项目 JSZC-320321-XDFH-G2026-0023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09-23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321-XDFH-G2026-0023

项目名称:2026年丰县补充耕地质量鉴定项目

预算金额:246.870000万元(采购包1:84.360000万元;采购包2:82.250000万元;采购包3:80.26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46.870000万元(采购包1:84.360000万元;采购包2:82.250000万元;采购包3:80.260000万元) 。

采购需求:

包含实地踏勘,土壤样品采集、制备、检测,初鉴,配合市级鉴定及省级抽核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的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2.财务状况报告(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时间(不含开标时间当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扫描件各一份;或提供投标人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一份;

3.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不含开标时间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扫描件和社会保障资金扫描件的相关材料各一份(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本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采购包2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采购包3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并具有土壤检测经历(提供证明材料)或投标人委托进行本项目土壤检测的第三方具备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并具有土壤检测经历(提供证明材料)。 说明:投标人自身满足要求,或其拟委托的第三方满足要求的均合格。

2.投标人为主要从事土壤相关行业的教学或科研或调查等工作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具有土壤外业调查采样能力(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采购包2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并具有土壤检测经历(提供证明材料)或投标人委托进行本项目土壤检测的第三方具备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并具有土壤检测经历(提供证明材料)。 说明:投标人自身满足要求,或其拟委托的第三方满足要求的均合格。

2.投标人为主要从事土壤相关行业的教学或科研或调查等工作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具有土壤外业调查采样能力(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采购包3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并具有土壤检测经历(提供证明材料)或投标人委托进行本项目土壤检测的第三方具备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并具有土壤检测经历(提供证明材料)。 说明:投标人自身满足要求,或其拟委托的第三方满足要求的均合格。

2.投标人为主要从事土壤相关行业的教学或科研或调查等工作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具有土壤外业调查采样能力(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苏采云系统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9-23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获取采购文件说明

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个工作日后)仍可以下载,期限届满后下载的采购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询问和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3.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质疑接收人:东方昊 联系电话:0516-83886900

地址:徐州市泉山区矿大软件园C5-8层。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

(五)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八)采购意向链接

https://czj.xz.gov.cn/zfcg/jiangsu/js_cggg/details.html?gglb=cgyx&ggid=99918dc5da144f249183280c40007aaa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

单位名称:丰县农业农村局(机关)

单位地址:江苏徐州市丰县南苑东路31号

联系人:赵成义

联系电话:0516-689206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徐州市泉山区矿大软件园C5-8层

联系人:东方昊

联系电话:0516-838869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东方昊

电话:0516-83886900



附件:JSZC-320321-XDFH-G2026-0023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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