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棋盘山分局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9月2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112-01001
项目名称:沈阳市自然资源局棋盘山分局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88600.00
最高限价(元):688600.00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市自然资源局棋盘山分局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
服务需求:
(1)履约期限及履约地点
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内。
履约地点:沈阳市浑南区(棋盘山分局辖区)
(2)付款方式及条件
变更调查成果通过省级、国家级核查后,财政拨款后一次性付款。
以财政资金拨付到位为支付前提。供应商需按要求提供合法合规票据及付款所需全套资料。
(3)服务内容:
1、资料收集处理和分析统计
完成土地利用现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卫片执法、永久基本农田、自然资源专项调查等数据收集和规范化处理,数据空间叠加套合分析和统计汇总等工作。
2、信息提取
工作内容是套合年中和年底影像图,与基础年度正射影像图和数据库进行图斑比对,开展全地类内业判读,提取数据库地类与影像地物特征不一致的图斑范围,并预判土地利用变化类型。
3、地类调查
工作内容是在信息比对和图斑提取的基础上,开展地类实地调查和举证拍照工作,完成调查成果数据编辑整理工作。
4、数据库建设
工作内容是属性数据录入、拓扑关系建立、按照数据库技术要求构建数据分层,建立县级国土调查数据库、数据库质量检查并修改空间数据错误、利用数据库成果汇总数据并形成规范的汇总报表。
5、成果归档
包括:归档目录设置,资料收集成果、准备成果、调查过程成果、最终成果分类和电子成果数据保密与存储归档。
6、检查验收与归档。
(1)成果检查,数据库成果通过国家质量检查软件检查。
(2)验收工作,配合国家和省级完成数据库修改完善工作,整体汇交成果通过上级检查验收,成果质量达到自然资源部信息中心国家级数据库更新工作要求。
(3)成果整理,完成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整理和归档工作。
7、数学基准
(1)坐标系统: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2)投影:高斯-克吕格投影,3°分带,中央子午线为123°
8、主要技术依据
(1)《土地调查条例》
(2)《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
(3)《国土变更调查技术规程》(2025年度适用)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等要求
所提交的成果应满足国家、行业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要求及合同约定。
★(5)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国家、行业现行有效与本项目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04日08时30分至2026年09月14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9月2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沈阳市浑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浑南区新硕街1-1号)提交备份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数字认证证书;请供应商登录账号后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请填写好联系人,联系方式,以便后续发布更正公告后及时书面通知到供应商;也可报名后将参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syly558@163.com)。如未留相关信息,导致更正公告无法书面通知到,将视同供应商已知晓该更正公告内容。 2.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开标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形式同时执行,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报价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上传和提交。 3.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供应商应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4.关于解密时间:供应商可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证书用于解密电子文件,也允许在规定时间内远程解密。开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应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如遇系统故障除外),并务必对已解密的报价信息进行确认,明确是否有异议;如有异议须在系统中说明异议原因,以免影响项目进度。唱标环节需及时完成对其他供应商报价的确认操作,以免影响项目进度。 5.关于未使用的备份文件退还方式:供应商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代理机构将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前联系供应商将备份文件退回,供应商可选择现场领取或邮寄的方式。 6.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操作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常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棋盘山分局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森林路88号
联系方式:176420590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沈阳隆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天赐街7-3号曙光大厦C座25楼2512
联系方式:024-31037558、18640060588
邮箱地址:syly558@163.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彩霞街支行
账户名称:沈阳隆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210501430041000005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晋莹、李明静
电 话:024-31037558、18640060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