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2026年高速公路测速设备和恶劣天气高影响路段优化提升重点攻坚项目监理
履约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通过验收交付使用为止。
履约地点: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及条件:
| 付款条件 | 付款比例 |
| 签订合同,按合同出具相应比例发票。 | 合同价款50% |
| 服务完成,提交全部服务成果并验收合格后,按合同出具相应比例发票。 | 合同价款50% |
| 满足付款条件后应即时付款,最长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
服务清单
一、监理内容
中标人负责2026年高速公路测速设备和恶劣天气高影响路段优化提升重点攻坚项目全过程监理服务。
二、服务方案要求
中标人需对项目采购的软、硬件的数量、型号、技术指标进行复核;对设备的安装、调试、系统集成等实施、验收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包括对质量、投资、进度、变更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知识产权进行管理,对项目资金规范执行进行严格管理,对多方关系进行协调等工作。对高速公路卡口项目建设内容全过程监理。具体要求如下:
(一)监理服务
1、监理服务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范围:对采购的硬件设备的数量、型号、技术指标进行复核;对采购软件的功能进行复核;对软硬件系统集成项目质量、进度、投资等进行全过程监理。
2、监理服务内容: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监理工作分为项目实施和项目验收二个阶段。各阶段要从“四控三管一协调”即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变更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知识产权管理、协调等方面进行实施监理。
(1)项目实施阶段:
1.1 项目实施阶段的质量控制要求如下:项目实施前,审核确认承建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等。审核根据项目需要而增加的施工图纸,并纠正项目中的设计、施工缺陷。任何指示和命令必须为书面形式。审核并确认承建单位的质量控制、质量保证方法。施工过程主要对如下监理要点进行检查:
1)对项目整体、分项建设的技术问题提供咨询服务。
⑴ 设备的安装调试,包括各类设备的采购、进场、配置、调试和管理等;
⑵ 系统集成、联调,包括软硬件系统集成、系统连通性验证;
⑶ 系统拓扑图、设备布局图、配线图;
⑷ 基础设施、网络服务、网络安全和网络管理系统各部分实施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与承建合同的符合性;
⑸ 项目实施组织, 包括实施人员、实施顺序、实施测量、安全措施、特殊处理措施等;
⑹ 项目实施计划包括实施步骤、实施方法、实施进度等;
⑺ 项目实施方案, 包括实施组织、实施方法、实施进度,以及有关质量、安全等主要技术和组织措施。
2)对项目采购硬件、系统软件进行质量控制;
中标人应组织对项目采购硬件的数量、型号、技术指标进行复核;对软件的数量、功能等进行复核;对于重要设备可依据承建合同、技术标准或事先约定的方法检测其功能和性能;对于数量较大的同类型产品,监理单位可采取抽样方法进行测试;必要时,监理单位应要求承建单位提交第三方测试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并核验产品认证证书、检测报告的真实性、有效性。
主要设备的到货验收应包括:
⑴ 根据承建单位提供的设备装箱单和提货单,对货物进行外包装检查;
⑵ 开箱检查,对照设备订货合同,保证设备型号、类别准确无误,数量正确,附件配套,文档齐全;
⑶ 记录产品的唯一性标识,如产品序列号,系统软件的版本和授权;
⑷ 必要时,可确认设备的合法性;
⑸ 进行加电自检测试;
⑹ 由采购人、承建单位、中标监理三方共同填写设备到货验收单。
⑺ 对采购的系统软件的数量、版本、型号等进行复核, 对知识产权所属进行鉴别。
3)对项目中各个系统的基础建设、装修、设备的安装、调试进行质量控制。
⑴ 项目现场实施人员与实施方案中规定的实施人员的一致性检查;
⑵ 主要系统软件、设备和服务的到货验收;
⑶ 系统安装调试过程进行旁站;
⑷ 系统的阶段性测试、系统集成测试的监理;
⑸ 定期检查、记录项目的进度情况;
⑹ 按照既定程序处理项目中出现的质量事故。
⑺ 在项目掩盖之前,及时检查、监督、检验、测量已完工项目,并通知承建单位。要求对未经监理机构验收的项目不得掩盖。
⑻ 按照合同条款要求, 确认材料、设备等的检查、检验结果(以及再检验结果)。 必要时检查/检验时到场。
4)对项目中各个系统的安装调试进行质量控制。
5)对系统试运行阶段进行质量控制。
1.2 项目实施阶段的进度控制要求如下:
1)中标人应审核承建单位项目实施计划的合理性,审核后签署监理审核意见。
2)承建单位提交开工申请后,中标人应审核开工申请,检查项目准备情况。项目实施条件具备时,中标人应签发开工令,并报采购人签认,通知承建单位开始项目实施;
3) 中标人应定期检查、记录项目的实际进度情况,确保实际进度与计划相一致;
4)中标人应及时处理项目延期申请。
5)中标人应组织审查进度纠偏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签发监理通知单,报采购人,并要求承建单位按计划进行修改。
1.3 项目实施阶段的投资控制要求如下:
1)中标人依据委托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审核被委托单位提交的项目阶段性报告和付款申请签发工程款支付意见,协助采购人进行投资管理。
2)根据客观实际情况,采购人的需求随着时间的推移会发生变化,会带来需求说明书、技术方案甚至合同的变更,监理应站在采购人的立场客观公正地对变更所带来的投资成本予以评估,并从项目整体投资角度综合考虑控制变更成本。
1.4 项目实施阶段的变更控制要求如下:
1)采购人或承建单位提出的项目变更,提交给中标人组织审核, 并由三方在项目变更单上予以签认;
2)中标人了解项目变更的实际情况,收集相关数据或信息;
3) 中标人根据实际情况, 参考变更文件及其它有关资料, 按照承建合同的有关条款,对项目变更范围、内容、实施难度以及变更的投资和工期做出评估,签发监理通知单,并报采购人、承建单位;
4)中标人对项目变更过程及结果做项目备忘录。监理单位要求承建单位在变更文件签署前,不得实施项目变更;
5)中标人应根据项目变更文件监理承建单位实施。
1.5 项目实施阶段的对合同的管理要求如下:
1)中标人监理合同执行情况,要定期向采购人、承建单位提交监理报告;
2)中标人要及时协调合同纠纷,公正地调查分析,提出监理意见。
1.6 项目实施阶段的信息管理要求如下:
1)中标人要妥善管理项目实施阶段所产生的开工令、停工令、监理通知、监理报告、监理日志和项目备忘录等数据;
2)中标人对项目实施阶段三方共同参与的过程和活动做项目备忘录,并由三方确认;
3)督促采购人、承建单位及时整理项目文件。
1.7 项目实施阶段的知识产权管理要求如下:
1)对参与项目人员进行知识产权培训;
2)中标人需有专人负责项目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3)项目执行过程中形成的数据、数据的保管和使用、软件登记等保护手续的履行等,做出明确规定;
4)确保项目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
1.8 项目实施阶段的协调要求如下:
1)中标人要组织三方共同建立实施阶段协调的机制;
2)中标人要根据需要及时组织专题会议,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种专项问题,并做会议纪要,提交采购人和承建单位;
3)中标人负责协调采购人和承建单位对项目变更的范围和内容等方面,达成一致意见;
4)中标人负责协调采购人和承建单位对索赔的意见达成一致;
5)中标供应商负责协调采购人配合承建单位的项目实施。
2. 项目验收阶段:
2.1项目验收阶段的质量控制要求如下:
1)中标人应有计划地监理系统的试运行, 督促承建单位解决试运行中出现的质量问题;
2)中标人负责协助采购人组织项目验收。中标人应及时处理承建单位提交的验收申请,
2.2 项目验收阶段的进度控制要求如下:
1)中标人应对验收阶段进度安排提出监理意见;
2)中标人应审核承建单位验收和项目整改计划的可行性,以监理通知单的形式告知采购人和承建单位。
2.3 项目验收阶段的投资控制要求如下:
1)协助采购人做好项目支付预算的现金流量表,将付款进度与工程质量与形象进度结合起来;
2)所有对承建单位的付款必须有监理签署书面验收意见,进行审核确认,否则采购人不予付款。
2.4 项目验收阶段的变更控制要求如下:中标人要及时向采购人、承建单位通报承建合同、协议及相关变更所规定项目内容的执行情况,提出监理意见。
2.5 项目验收阶段的合同管理。中标人协助采购人与承建单位签署其它补充协议。
2.6 项目验收阶段的信息管理要求如下:
1)中标人负责管理项目验收阶段的文件,如验收报审和验收报告等相关文档;
2)中标人负责督促采购人、承建单位按照事先约定,编制、签署和妥善保存验收阶段的项目文件;
3)中标人负责督促采购人、承建单位及时整理项目文件;
4)中标人负责整理与项目有关的全部监理文件,并提交采购人。
2.7 项目验收阶段的知识产权管理。
1)中标人负责收集、整理涉及知识产权的所有材料并归档;
2)中标人负责确保项目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
2.8 项目验收阶段的协调要求如下:
1)中标人负责协调采购人和承建单位在验收计划、验收目标、验收范围、验收内容、验收方法和验收标准等方面达成一致;
2)中标人负责及时对验收阶段协调的结果填报项目备忘录,并经三方签认;
3)中标人负责协助采购人和承建单位完成项目移交工作。
(二)人员及其他要求
1.中标人投入本项目现场全过程服务人员不得少于3人(其中明确总监理师1人)。(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人员名单及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期投标人为拟派人员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2.中标人必须承诺:中标后,投标文件中的人员全部同时参与现场工作,如因特殊原因更换现场实施人员,需征得采购人同意,所更换人员工作资历及技术能力不能低于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人员要求。
3.中标人对有关采购人信息化建设项目的资料和信息保密。
4.中标人不得与承担项目的设计单位、建设承包人及软件开发商、设备供应商发生经济利益关系,不得利用所处地位通过上述单位直接或间接获益处。
5. 本包组不允许联合投标、转包、分包。
注:本包组所有内容均为实质性要求,不得负偏离,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