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交管支队事故隐患点位增设电子监控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0月0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900-01554
项目名称:交管支队事故隐患点位增设电子监控设备采购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396500.00
最高限价(元):4396500.00
计划建设点位明细
| 序号 | 辖区 | 事故隐患点位 | 建议增设监控类型 |
| 1 | 海州区1 | 中华路爱国街路口 | 增设闯红灯抓拍设备(包括限时左转) |
| 2 | 海州区2 | 人民桥桥北 | 增设礼让行人抓拍设备 |
| 3 | 海州区3 | 海州桥桥南路口 | 增设礼让行人抓拍设备 |
| 4 | 海州区4 | 建设桥桥北路口 | 增设礼让行人抓拍设备 |
| 5 | 海州区5 | 人民大街新华路路口 | 增设闯红灯设备 |
| 6 | 海州区6 | 振兴路站东街路口 | 需增闯红灯设备 |
| 7 | 海州区7 | 中华路山北街路口 | 增设球机抓拍设备 |
| 8 | 海州区8 | 西山路保健街路口 | 增设闯红灯抓拍设备 |
| 9 | 海州区9 | 中华路与电工街交叉路口路口 | 增设礼让行人抓拍设备 |
| 10 | 海州区10 | 经纬路菜市街路口 | 增设球机,违停抓拍设备 |
| 11 | 海州区11 | 新华路新民街路口 | 增设球机,违停抓拍设备 |
| 12 | 海州区12 | 文化街大众路路口 | 增设球机,违停抓拍设备 |
| 13 | 海州区13 | 新华路山中街 | 增设球机,违停抓拍设备 |
| 14 | 海州区14 | 东门外市场门前丁字路口 | 增设球机,违停抓拍设备 |
| 15 | 海州区15 | 东门外市场南门路口 | 增设球机,违停抓拍设备 |
| 16 | 海州区16 | 煤城西路开滦街西 | 增设球机,抓拍设备 |
| 17 | 海州区17 | 煤城西路站东街东路口 | 增设闯红灯抓拍设备 |
| 18 | 海州区18 | 工业街和平路路口 | 增设球机,违停抓拍设备 |
| 19 | 海州区19 | 三纬路保健街路口 | 增设球机,违停抓拍设备 |
| 20 | 海州区20 | 矿工大街运输路路口 | 增设球机,违停抓拍设备 |
| 21 | 海州区21 | 解放大街东市路西侧路口 | 增设球机,违停抓拍设备 |
| 22 | 海州区22 | 创业一街新华路向西路口 | 增设球机,违停抓拍设备 |
| 23 | 海州区23 | 东市路谊民街 | 增设球机,抓拍设备 |
| 24 | 细河区1 | 玉龙路星源路路口 | 增设闯红灯抓拍设备 |
| 25 | 细河区2 | 兴工路民族街路口 | 增设球机,抓拍设备 |
| 26 | 细河区3 | 中华路科技大街路口 | 闯红灯抓拍设备 |
| 27 | 细河区4 | 海清路开发大街路口 | 闯红灯抓拍设备 |
| 28 | 细河区5 | 玉龙路四合大街与湖滨路双向路口 | 增设区间测速 |
| 29 | 细河区6 | 玉龙路湖滨西路路口 | 闯红灯抓拍设备 |
| 30 | 细河区7 | 正阳街玉龙路路口 | 闯红灯抓拍设备 |
| 31 | 细河区8 | 东风路东新大街路口 | 闯红灯抓拍设备 |
| 32 | 太平区1 | 建设桥南侧 | 增设不礼让行人抓拍设备 |
| 33 | 太平区2 | 红树路太平东街北(红玛瑙夜市)路口 | 增设不礼让行人抓拍设备(双向) |
| 34 | 太平区3 | 人民桥南侧路口 | 增设不礼让行人抓拍设备 |
| 35 | 太平区4 | 顺吉广场路口 | 增设违停和禁止左转闭路电视设备 |
| 36 | 太平区5 | 煤城路孙家湾路口 | 增设闯红灯抓拍设备 |
| 37 | 太平区6 | 煤城路东新路路口 | 增设闯红灯抓拍设备 |
| 38 | 太平区7 | 塔新路海新路口 | 增设闯红灯抓拍设备 |
| 39 | 新邱区1 | 新邱大街与河汇街路口路口(东西方向) | 增设闯红灯抓拍设备 |
| 40 | 新邱区2 | 新邱大街与河汇街路口路口(西东方向) | 增设闯红灯抓拍设备 |
| 41 | 新邱区3 | 新邱大街与阳光大街南侧路 | 增设机动车不按车道行驶抓拍设备 |
| 42 | 新邱区4 | 东外环大岗岗村灯岗(南北方向) | 增设闯红灯抓拍设备 |
| 43 | 新邱区5 | 东外环大岗岗村灯岗(北南方向) | 增设闯红灯抓拍设备 |
| 44 | 新邱区6 | 东外环大岗岗灯岗至金家洼子灯岗(双向) | 增设区间测速 |
| 45 | 清河门1 | S217线与S319线交叉路口(有信号灯) | 增设闯红灯抓拍设备 |
| 46 | 清河门2 | S217线与S319线交叉路口(有信号灯) | 增设区间测速 |
| 47 | 清河门3 | 政通路与清远街交叉路口(有信号灯) | 增设闯红灯抓拍设备 |
| 48 | 清河门4 | 新昌路与清河大街路口(有信号灯) | 增设闯红灯抓拍设备 |
| 49 | 清河门5 | S319线114KM500M-700M处 | 增设不礼让行人抓拍设备 |
| 50 | 清河门6 | S217线河西大桥西侧路口 | 增设球机监控设备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并具备验收条件。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18日20时00分至2026年09月25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10月0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新市政务服务中心)(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7号)第八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文件大小50M以下)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提交使用压缩工具加密压缩的备份响应文件,并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如未按要求提供备份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4、供应商报价解密严格按照最新的电子招投标(响应)要求的程序执行,授权人代表需携带电脑(安装相关插件)及数字认证证书在开标现场进行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内),供应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阜新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阜新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地 址: 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中华路5号
联系方式:0418-29050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沃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滨河路24-4号(滨河加油站道南)
联系方式:0418-2865688
邮箱地址:LNWY2020@163.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大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沃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210501697951000003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418-2865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