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唯一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 国家级政府采购专业网站

服务热线:400-810-1996   |   服务投诉:010-63819289

当前位置:首页 »  政采公告 » 地方公告 » 公开招标公告

徐州市儿童医院呼吸机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6年09月22日 16:45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徐州市儿童医院呼吸机
品目

急救和生命支持设备

采购单位徐州市儿童医院
行政区域徐州市公告时间2026年09月22日 16:4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9月23日至2026年10月21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苏采云系统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1日 09:30
开标地点政府采购开标室
预算金额¥456.8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天育
项目联系电话0516-67598336
采购单位徐州市儿童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苏堤北路十八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16-85583008
代理机构名称徐州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淮海东路29号苏宁广场A塔362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天育

项目概况

徐州市儿童医院呼吸机 JSZC-320300-XZGX-G2026-0027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10-21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300-XZGX-G2026-0027

项目名称:徐州市儿童医院呼吸机

预算金额:456.800000万元(采购包1:100.000000万元;采购包2:40.000000万元;采购包3:48.800000万元;采购包4:24.800000万元;采购包5:120.000000万元;采购包6:123.2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456.8万元(采购包1:100万元;采购包2:40万元;采购包3:48.8万元;采购包4:24.8万元;采购包5:120万元;采购包6:123.2万元)

采购需求:

因医院医疗保障和日常治疗需要,徐州市儿童医院拟采购一批(18台/套)呼吸机。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60日历天内完成交付并安装调试完毕并投入使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的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 (1)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资产负债表的扫描件1份; (2)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利润表月报表的扫描件1份。 或提供2025年度或202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各一份(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人如为设备制造商,则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所报设备属于医疗器械第一类管理产品的,则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医疗器械第二类管理产品的,则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及设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属于医疗器械第三类管理产品的,则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设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3.非医疗器械需提供相关部门或生产厂家证明(加盖公章)。

4.如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且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以下授权文件之一(采购包1、采购包2): (1)所投进口产品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格式自拟; (2)所投进口产品制造商的国内控股子公司或代理人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格式自拟; (3)所投进口产品制造商对授权的区域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及该区域代理商给投标人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格式自拟; (4)投标人取得的所投进口产品代理证书。

采购包2

1.投标人如为设备制造商,则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所报设备属于医疗器械第一类管理产品的,则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医疗器械第二类管理产品的,则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及设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属于医疗器械第三类管理产品的,则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设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3.非医疗器械需提供相关部门或生产厂家证明(加盖公章)。

4.如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且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以下授权文件之一(采购包1、采购包2): (1)所投进口产品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格式自拟; (2)所投进口产品制造商的国内控股子公司或代理人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格式自拟; (3)所投进口产品制造商对授权的区域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及该区域代理商给投标人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格式自拟; (4)投标人取得的所投进口产品代理证书。

采购包3

1.投标人如为设备制造商,则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所报设备属于医疗器械第一类管理产品的,则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医疗器械第二类管理产品的,则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及设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属于医疗器械第三类管理产品的,则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设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3.非医疗器械需提供相关部门或生产厂家证明(加盖公章)。

采购包4

1.投标人如为设备制造商,则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所报设备属于医疗器械第一类管理产品的,则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医疗器械第二类管理产品的,则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及设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属于医疗器械第三类管理产品的,则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设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3.非医疗器械需提供相关部门或生产厂家证明(加盖公章)。

采购包5

1.投标人如为设备制造商,则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所报设备属于医疗器械第一类管理产品的,则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医疗器械第二类管理产品的,则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及设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属于医疗器械第三类管理产品的,则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设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3.非医疗器械需提供相关部门或生产厂家证明(加盖公章)。

采购包6

1.投标人如为设备制造商,则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所报设备属于医疗器械第一类管理产品的,则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医疗器械第二类管理产品的,则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及设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属于医疗器械第三类管理产品的,则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设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3.非医疗器械需提供相关部门或生产厂家证明(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10-21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1日09点30分)前。

2.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二)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联系部门:徐州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16-67598336/18205086895

通讯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淮海东路29号苏宁广场A塔3623室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通过“苏采云”系统及徐州政府采购网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仍可以下载,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做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八)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九)采购意向链接:

https://czj.xz.gov.cn/zfcg/jiangsu/js_cggg/details.html?gglb=cgyx&ggid=8e4d4f09f7c54ad9b5e0b6ad7d5ae5a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采购包5、采购包6

单位名称:徐州市儿童医院

单位地址:苏堤北路十八号

联系人:杜海航

联系电话:187962590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徐州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淮海东路29号苏宁广场A塔3623室

联系人:陈旭

联系电话:0516-675983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旭

电话:0516-67598336



附件:JSZC-320300-XZGX-G2026-0027采购文件.doc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