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全省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对标提升及深度诊断服务项目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本项目全部现场诊断、报告编制、专题培训等全部合同项下服务工作均应在上述服务期限内完成。
验收标准:符合《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内容概述:旨充分发挥第三方机构在安全技术、信息及人才优势,对全省225家涉及一二级重大危险源、高危工艺企业、近年发生事故企业等高风险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深度诊断。具体采购需求应包含以下内容。
★1.结合我省实际,根据国家最新的危险化学品标准规范,编制涵盖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履职、安全基础管理、设计与总图、试生产管理、生产工艺、装置设备运行、电气仪表、异常工况管理、检维修作业管理、特殊作业管理、重大危险源管理、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承包商及变更管理、现场处置方案和应急预案演练等关键要素在内的《企业安全诊断重点检查表》《企业安全风险评估分级指南》,评估分级打分可包含在检查表中。
★2.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成立与本次工作相适应的工作组(工作组不少于3组);每个工作组人员配置不少于6人,实行组长负责制,每组配备1名工作秘书(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1名专家组长、不少于4名专家组员,涵盖安全管理、工艺管理、设备管理、电气仪表、设计总图专业。
2.1实行工作秘书负责制,工作秘书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具有化工类或安全类正高级职称,且具备有效的化工安全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评价师中的一个及以上资格,每个工作秘书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本单位的工作人员的劳动关系证明及近6个月的连续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专家专业证明材料,材料不限于职称证、注册证、毕业证等,且证明材料能显示专业。
2.2 专家具体要求
2.2.1.通用基本条件
所有参与本项目现场诊断、报告编制的专家人员应当熟悉危险化学品、化工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规范;具备对应专业方向化工企业安全技术服务相关从业经历;无安全生产事故直接责任记录,无政府采购失信、安全技术服务行业不良执业记录。
2.2.2各专业专家能力履职要求
(1)安全管理专业人员:能够独立开展企业安全基础管理体系核查,熟悉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履职、重大危险源管控、特殊作业、变更管理、承包商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应急预案及演练等相关工作,能够识别安全管理类隐患,参与风险分级研判、诊断报告安全管理章节编制。
(2)工艺管理专业人员:能够识别化工高危工艺、试生产、异常工况、工艺参数管控方面风险;熟悉化工生产工艺流程、工艺安全管理要点,可开展工艺危害辨识,核查工艺制度、操作规程符合性,能够对工艺相关隐患提出技术整改建议。
(3)设备管理专业人员:熟悉化工静设备、动设备、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检维修管理要求,能够开展设备设施运行状况核查,识别设备本质安全、设备维护保养、设备隐患缺陷,出具设备专业方面诊断意见。
(4)电气仪表专业人员:熟悉化工防爆电气、供配电、自动化控制系统、SIS、DCS、报警管理、仪表联锁相关规范标准,可完成现场电气、仪表自控系统隐患排查,评估电气仪表方面安全风险。
(5)设计总图专业人员:熟悉化工企业总图布置、防火间距、平面布局、建构筑物、外部安全防护距离、项目设计合规性相关标准,能够核查企业总图、设计文件与现行规范的符合性,识别总图与设计类安全问题。
2.3工作组组长履职要求
组长对本组全部诊断工作质量负总责,负责本组现场工作统筹、人员分工调度;主持问题汇总研判;审核企业诊断问题清单,对本组输出诊断报告技术质量把关;组织落实首次会议、末次会议相关工作。组长应当具备化工危化项目技术统筹经验,能够协调处理现场诊断过程中各类技术分歧。
2.4人员专业能力佐证材料要求
供应商应针对每名专家组组长及组员提供可证明其对应专业能力的证明材料,可选择提交以下材料中至少一类,不限于:职称证书、执业注册证书(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化工安全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评价师等)、学历毕业证书、近5年化工/危化安全技术服务项目业绩合同或项目证明材料、企业技术岗位任职履历证明。评审小组结合提交材料综合评判人员专业匹配度,不强制要求全部材料。
2.5人员聘用、到岗及更换管理要求
本项目投标文件所列工作组主要人员原则上必须全过程驻场开展本项目诊断工作,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更换工作组组长、工作秘书及各专业核心专家;确需更换的,替换人员专业能力、从业水平不得低于被替换人员,且须提前向采购人提交替换人员全套证明资料并取得采购人书面确认。不允许外单位专家仅挂名不实际到场开展现场诊断工作。
★3.对专家开展培训(每月不少于两次),明确检查内容、检查标准、完成时限等要求,并根据企业地理位置和企业规模等,合理编制检查计划,确定各专家工作组的任务分工和检查安排,细化各专家工作组检查范围,明确专家数量、人员分工、检查内容、诊断标准等。
★4.进驻企业现场开展安全诊断,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定级,按照预定的标准,对所检查企业确定“红、橙、黄、蓝”四级安全风险,逐企形成深度诊断报告。
★5.专家工作组进驻企业组织召开安全诊断工作首次会议,通报安全诊断的目的、内容、标准、要求和各项纪律规定,按照专业进行分组分工,明确每名专家的具体任务和要求;专家工作组按照设计、工艺、设备设施、仪表自控、安全管理等专业和具体分工,开展内业资料检查和企业现场核查;形成问题清单,组织召开安全诊断工作末次会议,反馈相关隐患问题及提出整改建议。
★6.各企业安全诊断报告内容应包含隐患问题清单、企业安全风险评估和定级结果和提升对策措施。其中,隐患问题清单应包含且不限于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履职、安全基础管理、设计与总图、试生产管理、生产工艺、装置设备运行、电气仪表、异常工况管理、检维修作业管理、特殊作业管理、重大危险源管理、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承包商及变更管理、现场处置方案和应急预案演练等方面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
★7.在完成各企业深度诊断报告后还应形成地市报告、全省总报告;地市报告、全省总报告还应包含对当地、全省安全生产现状分析、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安全风险管控和降级措施建议、化工产业安全发展对策措施等。安全诊断结束后1周内提交被检各企业安全诊断报告,3周内提交本次检查地市分报告,5周内提交本次安全诊断总报告。
★8.每市完成全部企业深度诊断后,供应商应组织本地区相关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操作人员等,针对本地区诊断发现的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及对应改进措施以网上直播的形式开展专题培训;培训实施形式、参训规模、单场时长由供应商结合各地企业实际情况自行统筹安排,供应商响应采购文件时,应当在实施方案中说明各地专题培训的组织思路、拟采取实施方式,供综合评审参考。
本项目各市专题培训授课讲师优先从直接参与本次深度诊断的项目专业技术人员中选用;讲师应当熟悉辽宁省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现状,熟练掌握本次诊断排查发现的地区共性隐患问题,能够结合企业现场实际隐患案例编制课件、开展授课讲解,具备面向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一线岗位操作人员分层分类授课能力。
优先优选能力条件(不作为本项目强制性资格准入):
①具备化工类、安全类正高级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②持有化工安全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评价师等有效执业资格;
③具有化工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专题培训授课工作经历,有同类政府购买化工安全技术服务项目培训实施业绩。
供应商投标文件应列明拟投入培训授课人员清单,并提供可佐证讲师专业能力的证明材料,材料可包括: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相关专业学历证明、授课履历、培训服务项目业绩合同或证明材料等。采购人及评审小组结合提交的全部材料综合评判讲师胜任水平。
培训讲师不得挂名,实际授课人员应与投标文件响应人员保持一致;确需更换讲师的,替换人员综合专业能力不低于原拟派人员,须提前将替换人员全套证明资料书面报采购人确认后方可上岗。
★9.深度诊断工作包含且不限于高危细分领域安全风险防控、高危工艺企业安全风险防控、化工医药企业安全风险防控、化工园区外企业安全风险防控、危险化学品经营领域安全风险防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