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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有机肥)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2026年09月29日 15:09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有机肥)采购
品目

采购单位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行政区域保山市公告时间2026年09月29日 15:09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9月30日至2026年10月13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1日 09:00
开标地点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昌宁县田园镇文昌社区文渊路22号(环城北路福鑫太阳能二楼)昌宁开标室
预算金额¥294.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洪超
项目联系电话0875-7133604
采购单位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采购单位地址昌宁县田园镇关庙社区兴宁街10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875-7121438
代理机构名称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3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875-7133604
附件:
附件1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自查表(高标肥料).pdf

项目概况

2026年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有机肥)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0月21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SZC2026-G1-01146-BSDS-0034

项目名称:2026年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有机肥)采购

预算金额(元):2940000

最高限价(元):294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2026年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有机肥)采购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294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采购商品有机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有机肥料》(NY/T525-2021))4200吨。

合同履约期限:标段(包) 1,合同签订后按甲方要求完成全部货物交付验收合格。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段(包)1: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件;若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明;独立主体若依法不需办理营业执照也可开展经营活动的,需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或说明(注:以上材料须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或说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须提供书面声明),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若有不良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提供①或②任意一项材料:
① 提供2024年或2025年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或扫描件,成立不满1年的投标人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或扫描件,非营利性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或者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
②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等级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需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等能证明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或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新成立的投标人应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须提供书面声明);
(2)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须提供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___/__________。
2.2 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2.2.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云政办发〔2022〕42号)。注: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三者不得重复享受政策。
2.2.2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节能政策:鼓励节能政策:对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属于非强制采购的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执行政策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文件。
2.2.3鼓励环保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执行政策文件:《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等文件。
2.2.4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执行政策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段(包)1】
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商合法有效的肥料登记证(有机肥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30日至2026年10月1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持与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兼容的数字证书(CA),在平台绑定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
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1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1日 09:00

开标地点: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昌宁县田园镇文昌社区文渊路22号(环城北路福鑫太阳能二楼)昌宁开标室

五、投标保证金信息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标段(包)1

缴纳形式:

保函

供应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金融支撑服务模块(https://jinrong.zcygov.cn/luban/finance/yunnan)申请电子保函的,平台自动提交和验真,具体办理流程详见:https://jinrong.zcygov.cn/luban/anti-disease/detail/yn?id=1007531;申请纸质保函的,送达地址:昌宁县田园镇兴宁街102号。

银行转账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昌宁县支行

收款户名: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昌宁分公司

收款账号:24129601040011000

支票、本票、汇票

送达地址:昌宁县田园镇兴宁街102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请各位供应商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的消息。2.本次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各供应商认真学习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操作手册查询链接:https://helpcenter.zcygov.cn/document/#/document/dashboard?siteCode=yunnan。如有疑问联系95763。(1)供应商注册。供应商须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后,方可参与项目。操作路径: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业务支持-用户注册-供应商模块。(2)CA数字证书办理。供应商须办理有效CA数字证书。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choose。(3)CA数字证书绑定。供应商进行CA绑定。操作路径: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我的工作台-系统管理-ca管理-ca绑定。(4)采购文件获取。供应商须在采购公告规定的文件获取期限内,使用账号密码或ca数字证书登录平台,获取采购文件。操作路径: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我的工作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请务必在规定期限内获取采购文件,逾期将无法获取。(5)投标(响应)文件编制与递交。供应商须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通过客户端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并线上递交。投标客户端下载路径:https://market.zcygov.cn/application-market/#/download/list(6)开评标。供应商须在项目指定的开标时间前,提前登录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如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自行承担后果(如:设备故障、浏览器故障、驱动故障、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操作路径: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我的工作台-项目采购-开标评标-进入开标大厅。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昌宁县田园镇关庙社区兴宁街102号

联系方式:0875-71214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3号

联系方式:0875-7133604

项目联系人:范洪超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洪超

电 话:0875-7133604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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