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蒲河于洪段防洪能力恢复重建和防灾能力提升项目建议书、可研方案编制及初步设计编制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0月2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114-00757
项目名称:蒲河于洪段防洪能力恢复重建和防灾能力提升项目建议书、可研方案编制及初步设计编制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1000000
最高限价(元):11000000
蒲河于洪段防洪能力恢复重建和防灾能力提升项目可研方案编制和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为采购人提供蒲河于洪段防洪能力恢复重建和防灾能力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和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服务,服务内容包括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等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咨询管理”工程咨询单位名录内,且咨询专业包括“水利水电”,服务范围包括“项目咨询”。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水利行业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水利行业城市防洪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组成成员不超过2家。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29日18时00分至2026年10月13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10月2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于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 购网“首页-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通知”及“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 投标人需自主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3.投标人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U盘按要求密封,详见第二章 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备份文件外封面、封口格式”),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如未按要求提供备份文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4.投标人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投标(响应)解密,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 5.投标人出现以下(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3)情形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投标人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6.投标人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交易中心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于洪区水务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39号
联系方式:024-227061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联系方式:024-22530070
邮箱地址:jdzbgs@163.com
开户行:招商银行沈阳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2401802622100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康艺潇
电 话:024-22530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