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清单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套) | 最高限价(元) | 是否可投进口产品 |
| 1. | 切片制备单元 | 1 | 500000 | 是 |
二、技术要求
1. 彩色触摸屏或按键式操作
▲2. 样品头带手动除霜功能,样品头-10~-50℃,确保持续稳定地样品制冷
3. 刀架步进马达进样,确保进样的精确性
▲4. 双压缩机制冷,独立的压缩机制冷样本头。
5. 速冻架不低于10个位点,最低制冷可达-43℃
6. 照明装置位于玻璃窗上,实现全方位无死角照明
▲7. 至少三种切片模式,单次,步进及连续切片;切片厚度包含0.5~300μm,且切窗可调节。
★8. 冷冻箱冷冻箱制冷温度:0℃~-40℃;带自动除霜,每24小时可除霜一次,每次时长≤12min,同时带手动除霜功能。
9. 修块厚度:包含5~150μm,2档以上的电动粗修
10. 水平进样行程:≥25mm
11. 样品头垂直形成:≥59mm
12. 样品头X/Y/Z轴8°定位
13. 切片机机械部分置于冷冻箱外,制冷快且加大冷冻箱的操作空间,同时降低因热胀冷缩导致的机械故障
★14. 全电动切片,切片时手轮功能置中和仪器高度可调节
15. 带控制面板锁定功能
16. 抗菌手轮
17. 可进行半刀修片,具有样本回缩功能功能。
18. 高位和低位手轮锁定功能。
19. 配套原厂刀片10盒,载玻片盖玻片各10盒。
20. 最大样品尺寸:40 x 55mm
★三、商务要求
★(一)交货时间:
国产产品: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设备供货、运输、安装、调试工作。中标人应保证在要求时间内完成全部货物的供货及安装调试,符合国家标准、行业规范、招投标文件规定及合同等相关文件的要求。
进口产品: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设备供货、运输、安装、调试工作。中标人应保证在要求时间内完成全部货物的供货及安装调试,符合国家标准、行业规范、招投标文件规定及合同等相关文件的要求。
★(二)付款方式及条件:
1.付款方式:
(1)预付款支付(90%)
合同依法生效,且中标人完成以下全部前置条件后,招标人启动付款审批流程。自收到中标人提供的全套合法合规请款资料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将合同总金额90%的预付款支付至本项目专用资金监管账户:
①完成合同备案(若根据政府采购管理规定需要备案);
②开立本项目专用资金监管账户(具体要求见第2条、第3条);
③提交书面请款申请;
④等额全套合规票据资料(具体要求见第5条)
(2)尾款支付(10%)
全部货物按合同约定送达指定地点、完成安装调试,经招标人依据政府采购验收规范组织验收合格,并出具正式《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合格书》后,中标人提交书面请款申请及等额全套合规票据资料(具体要求见第5条)。招标人自收到上述完整资料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尾款。
2监管账户开立规则
中标人(无论工商注册地在本地或外地)均须在招标人指定的大连市行政区域内合法银行业金融机构,开立本项目专用资金监管账户。该账户仅限本项目预付款的收支,不得用于其他经营活动。进口免税设备同样执行本监管账户管理要求。
3.账户管理要求
(1)预付款的所有权及支取限制:预付款到达监管账户后,全部货物按合同约定送达指定地点、完成安装调试,经招标人依据政府采购验收规范组织验收合格,并出具正式《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合格书》之前,监管账户中的预付款所有权归招标人,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支取或使用。
(2)验收合格后的资金使用:项目验收合格后,解除对监管账户的监管。
(3)监管账户开立、维护、销户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账户存续期间产生的利息,归中标人所有。
(4)项目全部履约完毕、尾款足额支付且无任何履约纠纷后,中标人可办理账户销户,招标人予以配合。
4.付款前置条件
(1)中标人须在预付款和尾款付款前提交书面请款申请及对应全套合规票据与佐证资料;招标人付款期限自收到完整、有效的请款全套资料之日起计算。若中标人提交的请款资料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存在缺失,招标人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直至中标人提交符合要求的资料为止。
(2)预付款支付前,中标人须完成大连本地监管账户开立,并向招标人提供账户开户证明。
(3)尾款支付以政府采购验收合格为唯一前提,验收不合格、整改后仍不达标的,招标人有权暂缓支付尾款,直至履约达标。
(4)中标人存在违约情形的,招标人有权暂停支付任何未付款项,直至违约事项整改完毕或依法追究违约责任。
(5)违约情形下的资金处理:中标人发生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逾期交货、质量不合格等),招标人有权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①暂停支付所有未付货款;
②退回预付款;
③从尾款、履约保证金及监管账户内的预付款中直接扣除中标人应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及招标人因此支出的第三方检测、处理等费用,招标人有权直接从监管账户内的预付款中划扣上述款项,无需另行征得中标人同意;
④合同解除时,中标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返还全部已支付的预付款,逾期返还的,按未返还款项每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招标人同时有权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5.合规票据要求
(1)国产设备:预付款、尾款付款节点,须分别开具对应节点等额、合规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进口设备分两类执行:
①科教免税进口设备:依据免税政策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分节点开具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同步提交海关征免税证明及相关进口业务佐证材料。
②应税征税进口设备:分节点开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步提交海关征税证明及相关进口业务佐证材料。
★(三)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四)售后服务要求:
(1)售后响应处理速度承诺:提供7×24小时电话技术支持。对于电话方式或远程方式无法解决的问题时,电话响应时间为1小时内,人员到达现场响应时间为8小时内,并于8小时内修复,特殊情况在24小时内无法修复的,应采取应急措施使设备正常使用。
(2)培训要求:设备到货后,供方须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调试及运行,直到设备正常运行,免费对用户技术人员、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须包括设备操作、维护、检修等项目。
★(五)质量保证期要求:
(1)整机免费保修期不低于3年。免费质量保证期从货物供货、安装、调试正常且经招标人综合运行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免费质量保证期以整个项目为单位进行响应。
(2)质保期内设备因质量问题出现2次及以上相同故障的,质保期自第2次故障修复完成之日起自动顺延6个月,顺延次数不限。
(3)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列出质保期过后,常用产品配件及服务价格明细表,如质保期过后须中标人提供相关维保服务,该明细表将作为参照。
★(六)验收要求:
1.验收标准:按照本文件要求,认真检查外包装是否完好无损;核对品牌、规格、型号、配置、配置零部件编号、制造商名称、数量、价格;检查是否有检验证、合格证、保修证、说明书及原始装箱配置清单并加盖制造商供货专用章;核实供应商售后服务、安全标准的合同约定内容;需现场进行安装调试的,检验设备运行状况。
2.验收程序: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3.验收报告: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4.组织验收主体:大连海洋大学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5.验收方式:由项目负责人及校外专家组成验收组共同验收(验收组成员不少于3人,单数)或招标人指定验收方式,大连海洋大学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监督。
6.验收前置条件: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需连续72小时无故障运行,方具备验收条件;运行期间出现故障的,重新计算72小时运行周期。
★(七)供应商须承诺:不低于本项目“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三节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的全部内容。
注:1.‘★’条款为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偏离表中)必须对实质性要求的条款进行明确响应,‘★’号条款有负偏离或未明确响应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
2.招标文件的技术和商务条款中未标记“★”号的为非实质性要求,未响应非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仍为有效,但可能影响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