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清单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套) | 最高限价(元) | 是否可投进口产品 |
| 1. |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 | 1 | 3100000 | 否 |
二、技术要求
★1、仪器总体要求: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要求应采用串联四极杆结构设计,至少由三组四极杆串联组成。
2.详细技术参数
2.1、进样系统:
▲2.1.1、 雾化器:耐高盐、高效同心雾化器。
2.1.2、雾化室:小体积、低记忆效应旋流型雾化室。雾化室直接连接到炬管的基座上,无需在雾室与炬管之间使用传输管。
★2.2、全基体进样系统:具有工作站自动控制稀释气气路,快速进行样品快速稀释,稀释倍数大于100倍。可直接分析固含量超过3%样品,最大不低于25%。
2.3、射频发生器:
▲2.3.1、高频率自激式全固态射频发生器,频率≥27MHz
★2.3.2、采用虚拟接地技术,无需屏蔽炬,工作线圈和接口具有二次放电消除功能。
▲2.3.3 、工作线圈采用等离子体设计,无需外部冷却水额外冷却。
2.3.4、等离子体炬位XYZ三轴计算机全自动调节。
★2.4、气体控制:使用不少于5个高精度气体质量流量控制器,控制包含碰撞反应气(碰撞气,氧化反应气,还原反应气)
▲2.5、接口:采样锥口径>1.0mm,截取锥>0.5mm。
★2.6、离子透镜系统:正交90度待测离子偏转提取,彻底分离中性物质和光子,避免分析腔内样品沉积,无需对离子提取与基体分离系统、碰撞反应池、质量分析器的清洗和维护。
2.7、碰撞反应池:
2.7.1、池体内部或池体的前端应具有一套可实现质量筛选功能的四极杆结构。池内可使用标准模式、碰撞模式和反应模式进行干扰的消除和样品分析,具有可调分辨率功能,可以在同一方法中针对不同元素进行不同分辨率的设定。
★2.7.2、具有四组轴向加速杆的四极杆碰撞反应池系统。
2.7.3、单次样品分析中,可实现标准模式、碰撞模式和反应模式切换。
2.7.4、具有智能电子稀释技术,可在同一次进样中对1000ppm钠标准溶液进行 10个以上不同灵敏度的检测,可对日常样品中数十ppm的常量元素和ppb级的痕量元素在脉冲模式(pu1se)下(响应值<200万cps)同时测定。
2.8、质量分析器:
▲2.8.1、质量范围:包含2-275 amu。
2.8.2、分辨率:包含0.1-2.0 amu连续可调。
2.8.3、驱动频率≥2.5 MHz。
▲2.9、检测器:双通道模式的高速检测器,具有≥10个数量级线性动态范围。
▲2.10、真空系统:四级真空系统。关机后24小时冷启动至工作所需要的真空度时间≤8分钟,真空度最高可达 10-8Tor。
2.11、仪器控制面板
▲2.11.1配有液晶触摸屏可以实现硬件控制,可以进行仪器运行分析与统计。
2.11.2液晶触摸屏可以可视化仪器参数诊断,查看仪器运行参数,包括雾化气背压,真空压力等。
2.11.3可以通过仪器控制面板,查看仪器维护视频。
2.12、软件:
2.12.1、windows 10以上操作系统。操作软件允许在多台电脑(10台以上)脱机安装并处理数据以及操作演示。可实现仪器自动开机、自动优化、自动分析和自动关机的无人值守分析。
2.12.2、多元素分析不同元素可以设置超过15个不同的分辨率。
▲2.12.3、ICP-MS操作软件为中英文软件。
2.13 性能要求:
▲2.13.1 灵敏度
2.13.1.1低质量数:≥100M cps/ppm
2.13.1.2中质量数:≥200M cps/ppm
2.13.1.3高质量数:≥150M cps/ppm
2.13.2随机背景:<1 cps(220.5)
2.13.3 氧化物离子(Ce0+/Ce+)≤2.5%,双电荷粒子(Ce2+/ce+)≤2.5%。
▲2.13.4 仪器检出限
2.13.4.1轻质量元素:Be≤0.2ppt
2.13.4.2中质量数元素:In≤0.1 ppt
2.13.4.3高质量数元素:U≤0.1ppt
2.13.5 稳定性
2.13.5.1 短期稳定性(RSD):≤2%(10分钟,1ppb 混合溶液、无内标、不同模式间切换)
2.13.5.2长期稳定性(RSD):≤4%(4小时,1ppb混合溶液、无内标、不同模式间切换)
2.13.6 质谱校正稳定性:≤0.025amu/24h
★2.13.7同位素精度: 107Ag/109Ag≤0.085%
2.13.8 四极杆最短驻留时间(dwe1l time)<10μs。
2.13.9在一次样品测试中,可以设置≥8种不同分辨率,调节范围包含0.2-2.0amu。
2.13.10 碰撞反应池通入纯氨气,消除 c1o+对钒的干抗,20%高纯盐酸V检出限≤1ppt。
★2.13.11碰撞反应池通入纯氨气,消除ArG+对铬的干扰,样品直接进样分析中 cr 检出限≤5ppt。
2.14、样品前处理浓缩模块
2.14.1. 可设定程序,并自动完成溶剂的蒸发与浓缩,确保样品达到质谱进样要求的最佳浓度和纯度。
★2.14.2 真空减压,快速低温浓缩进样瓶,无交叉污染,快速实现样品干燥。
2.14.3.单次处理64x2ml进样瓶,可处理5ml、20ml、30ml质谱进样瓶,防止样品间的交叉污染,确保质谱分析数据的可靠性。
★2.14.4采用段式液晶控制面板,微电脑控制,可设定参数、运行参数同时显示,梯度程序控制,适应不同要求的溶剂去除要求。
▲2.14.5整机耐有机溶剂腐蚀。
2.14.6运行中可随时观察样品浓缩状态,防止过度干燥。
★2.14.7.多重样品安全防护:真空度未达标报警,断电自动泄真空,运行完毕门盖自动开启,废气排空功能。
2.15、超纯水制备模块
2.15.1纯水和超纯水一体化系统(非组合机系统),由自来水进水,同时生产RO纯水和一级超纯水
▲2.15.2纯水产水
2.15.2.1电阻率:>0.05 MΩ·cm @ 25℃
2.15.2.2微生物:<0.001 cfu/ml
2.15.2.3离子去除率:≥98%
2.15.2.4制水速度:≥8 L/h,纯水分配速度≥3 L/min
★2.15.3超纯水产水
2.15.3.1电阻率:18.2 MΩ·cm @ 25℃
2.15.3.2总有机碳含量(TOC):≤2 ppb
2.15.3.3微生物:<0.001 cfu/ml
2.15.3.4颗粒物:<1/ml
2.15.3.5流速:2 L/min(触摸滑块取水操作,流速自由可调)
▲2.15.4采用节能环保设计,可根据进水硬度及CO2含量自动调节反渗透压力,优化回收率可达75%,可显示RO膜截留率、温度等参数
▲2.15.5整合型精纯化柱,采用全下垂流纯化方式,延长纯化柱的使用寿命。
2.15.6内置单支185/254 nm双波长紫外灯,用于氧化有机物
★2.15.7采用智能储水系统,内置抛弃型储水容器,无需清洗消毒,使用低溶出生物安全材料S71 Film,FDA II级医疗器械标准生产,材质符合USP 87、88、611,ISO 10993标准,容积不少于50 L;配置单向阀设计的空气过滤器,可完全避免空气进入导致的污染风险,保证水质安全;系统显示实时液位,自动停水补水;配有内置式分配泵,纯水分配速度可达3 L/min
★2.15.8配置双层无菌级终端过滤器,PES材质,有效过滤面积不少于150 cm2,可提供细菌挑战性及完整性测试证明材料。
★2.15.9具定时取水功能,可显示剩余时间,具有时间保存功能,支持不少于60分钟倒计时自动取水功能
2.15.10系统配置智能操控软件,触摸屏操作,支持中文、英文等多国语言系统操作,可通过SD卡,打印机等通讯接口记录至少5年水质数据及打印输出水质信息,符合GMP要求的数据记录及备份功能
★3、配需要求:
3.1 等离子体质谱仪主机以及安装工具包1套
3.2全基体进样系统(100 倍稀释高盐分析,有机加氧分析等)1套
3.3超低温制冷循环保障系统 1套
3.3 样品前处理浓缩模块1套
3.4 超纯水制备模块1套
3.5 电子稀释系统1套
3.6 180位同品牌自动进样器1套
★三、商务要求
★(一)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设备供货、运输、安装、调试工作。中标人应保证在要求时间内完成全部货物的供货及安装调试,符合国家标准、行业规范、招投标文件规定及合同等相关文件的要求。
★(二)付款方式及条件:
1.付款方式:
(1)预付款支付(90%)
合同依法生效,且中标人完成以下全部前置条件后,招标人启动付款审批流程。自收到中标人提供的全套合法合规请款资料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将合同总金额90%的预付款支付至本项目专用资金监管账户:
①完成合同备案(若根据政府采购管理规定需要备案);
②开立本项目专用资金监管账户(具体要求见第2条、第3条);
③提交书面请款申请;
④等额全套合规票据资料(具体要求见第5条)
(2)尾款支付(10%)
全部货物按合同约定送达指定地点、完成安装调试,经招标人依据政府采购验收规范组织验收合格,并出具正式《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合格书》后,中标人提交书面请款申请及等额全套合规票据资料(具体要求见第5条)。招标人自收到上述完整资料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尾款。
2监管账户开立规则
中标人(无论工商注册地在本地或外地)均须在招标人指定的大连市行政区域内合法银行业金融机构,开立本项目专用资金监管账户。该账户仅限本项目预付款的收支,不得用于其他经营活动。进口免税设备同样执行本监管账户管理要求。
3.账户管理要求
(1)预付款的所有权及支取限制:预付款到达监管账户后,全部货物按合同约定送达指定地点、完成安装调试,经招标人依据政府采购验收规范组织验收合格,并出具正式《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合格书》之前,监管账户中的预付款所有权归招标人,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支取或使用。
(2)验收合格后的资金使用:项目验收合格后,解除对监管账户的监管。
(3)监管账户开立、维护、销户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账户存续期间产生的利息,归中标人所有。
(4)项目全部履约完毕、尾款足额支付且无任何履约纠纷后,中标人可办理账户销户,招标人予以配合。
4.付款前置条件
(1)中标人须在预付款和尾款付款前提交书面请款申请及对应全套合规票据与佐证资料;招标人付款期限自收到完整、有效的请款全套资料之日起计算。若中标人提交的请款资料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存在缺失,招标人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直至中标人提交符合要求的资料为止。
(2)预付款支付前,中标人须完成大连本地监管账户开立,并向招标人提供账户开户证明。
(3)尾款支付以政府采购验收合格为唯一前提,验收不合格、整改后仍不达标的,招标人有权暂缓支付尾款,直至履约达标。
(4)中标人存在违约情形的,招标人有权暂停支付任何未付款项,直至违约事项整改完毕或依法追究违约责任。
(5)违约情形下的资金处理:中标人发生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逾期交货、质量不合格等),招标人有权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①暂停支付所有未付货款;
②退回预付款;
③从尾款、履约保证金及监管账户内的预付款中直接扣除中标人应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及招标人因此支出的第三方检测、处理等费用,招标人有权直接从监管账户内的预付款中划扣上述款项,无需另行征得中标人同意;
④合同解除时,中标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返还全部已支付的预付款,逾期返还的,按未返还款项每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招标人同时有权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5.合规票据要求
(1)国产设备:预付款、尾款付款节点,须分别开具对应节点等额、合规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进口设备分两类执行:
①科教免税进口设备:依据免税政策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分节点开具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同步提交海关征免税证明及相关进口业务佐证材料。
②应税征税进口设备:分节点开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步提交海关征税证明及相关进口业务佐证材料。
★(三)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四)售后服务要求:
(1)售后响应处理速度承诺:提供7×24小时电话技术支持。对于电话方式或远程方式无法解决的问题时,电话响应时间为1小时内,人员到达现场响应时间为8小时内,并于8小时内修复,特殊情况在24小时内无法修复的,应采取应急措施使设备正常使用。
(2)培训要求:设备到货后,供方须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调试及运行,直到设备正常运行,免费对用户技术人员、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须包括设备操作、维护、检修等项目。
★(五)质量保证期要求:
(1)整机免费保修期不低于3年。免费质量保证期从货物供货、安装、调试正常且经招标人综合运行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免费质量保证期以整个项目为单位进行响应。
(2)质保期内设备因质量问题出现2次及以上相同故障的,质保期自第2次故障修复完成之日起自动顺延6个月,顺延次数不限。
(3)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列出质保期过后,常用产品配件及服务价格明细表,如质保期过后须中标人提供相关维保服务,该明细表将作为参照。
★(六)验收要求:
1.验收标准:按照本文件要求,认真检查外包装是否完好无损;核对品牌、规格、型号、配置、配置零部件编号、制造商名称、数量、价格;检查是否有检验证、合格证、保修证、说明书及原始装箱配置清单并加盖制造商供货专用章;核实供应商售后服务、安全标准的合同约定内容;需现场进行安装调试的,检验设备运行状况。
2.验收程序: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3.验收报告: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4.组织验收主体:大连海洋大学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5.验收方式:由项目负责人及校外专家组成验收组共同验收(验收组成员不少于3人,单数)或招标人指定验收方式,大连海洋大学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监督。
6.验收前置条件: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需连续72小时无故障运行,方具备验收条件;运行期间出现故障的,重新计算72小时运行周期。
★(七)供应商须承诺:不低于本项目“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三节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的全部内容。
注:1.‘★’条款为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偏离表中)必须对实质性要求的条款进行明确响应,‘★’号条款有负偏离或未明确响应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2.招标文件的技术和商务条款中未标记“★”号的为非实质性要求,未响应非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仍为有效,但可能影响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