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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远市农业农村局抚远市2026年水稻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6年10月12日 15:13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抚远市2026年水稻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二次)
品目

采购单位抚远市农业农村局
行政区域抚远市公告时间2026年10月12日 15:1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10月13日至2026年10月19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http://hljcg.hlj.gov.cn/),选择“交易执行-应标-项目投标”,在“未参与项目”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确认参与后即可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2日 09:00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预算金额¥386.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黑龙江省新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电话15663753076
采购单位抚远市农业农村局
采购单位地址抚远市香山街北段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5946591919
代理机构名称黑龙江省新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银行街2号1号楼1层E02-5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663753076
附件:
附件1抚远市2026年水稻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二次)([230883]XGGC[GK]20260002-120261012001)-文件集.zip

项目概况

抚远市2026年水稻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http://hljcg.hlj.gov.cn/),选择“交易执行-应标-项目投标”,在“未参与项目”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确认参与后即可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11月02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30883]XGGC[GK]20260002-1

项目名称:抚远市2026年水稻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86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水稻病虫害防治(包一)):

合同包预算金额:1,94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94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 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94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7年8月30日前提交成果并验收合格

合同包2(水稻病虫害防治(包二)):

合同包预算金额:1,92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92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 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92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7年8月30日前提交成果并验收合格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水稻病虫害防治(包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供应商应提供第六章标准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按要求盖章。

合同包2(水稻病虫害防治(包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供应商应提供第六章标准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按要求盖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水稻病虫害防治(包一))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投标人提供的农用无人机如最大起飞重量超过150千克,须具备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如最大起飞重量未超过150千克,则无需提供,仅需提供无人机的详细参数截图。 (2)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的无人驾驶航空器操作人员须具备中国民用航空局无人机驾驶员电子执照或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生产者颁发的操作证书。 注:2025年1月23日前由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生产者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操作证书(含植保无人机驾驶员合格证等)继续有效。 (3)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是生产厂家的须提供:①所投产品制造商的农药登记证;②所投产品制造商的生产许可证;③所投产品制造商的农药产品标准证。 (4)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是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须提供:①农药经营许可证;②所投产品制造商的农药登记证;③所投产品制造商的生产许可证;④所投产品制造商的农药产品标准证。

合同包2(水稻病虫害防治(包二))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投标人提供的农用无人机如最大起飞重量超过150千克,须具备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如最大起飞重量未超过150千克,则无需提供,仅需提供无人机的详细参数截图。 (2)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的无人驾驶航空器操作人员须具备中国民用航空局无人机驾驶员电子执照或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生产者颁发的操作证书。 注:2025年1月23日前由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生产者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操作证书(含植保无人机驾驶员合格证等)继续有效。 (3)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是生产厂家的须提供:①所投产品制造商的农药登记证;②所投产品制造商的生产许可证;③所投产品制造商的农药产品标准证。 (4)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是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须提供:①农药经营许可证;②所投产品制造商的农药登记证;③所投产品制造商的生产许可证;④所投产品制造商的农药产品标准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10月13日 至 2026年10月19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http://hljcg.hlj.gov.cn/),选择“交易执行-应标-项目投标”,在“未参与项目”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确认参与后即可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 2026年11月02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全部响应文件均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平台将拒收。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进行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2日 09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组织现场踏勘: 否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抚远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抚远市香山街北段

联系方式:159465919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黑龙江省新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银行街2号1号楼1层E02-5室

联系方式:156637530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黑龙江省新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15663753076

黑龙江省新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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