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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市公安局视频资源输出共享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一标段)项目招标公告

2026年10月12日 17:36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灵武市公安局视频资源输出共享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一标段)
品目

A02010399

采购单位灵武市公安局
行政区域灵武市公告时间2026年10月12日 17:36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10月12日至2026年10月19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5日 09:00
开标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预算金额¥72.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靓
项目联系电话0951-7625588
采购单位灵武市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灵武市怀远街一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51-4771108
代理机构名称宁夏衡誉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银川市兴庆区绿地21城B区14栋2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51-7625588
附件:
附件1招标文件正文.pdf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6NCZ(YC)005257

项目编号: D6401000141101419

项目名称: 灵武市公安局视频资源输出共享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一标段)

预算金额(元): 72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72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品目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灵武市公安局视频资源输出共享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一标段) 公安视频网与政务网安全边界建设项目 其他信息安全设备 1 详见招标文件及附件。 720000.00
数量合计: 1 预算合计: 72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要求,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符合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与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对符合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4.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2021〕10 号)要求,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办理融资业务。5.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2025〕427号)文件要求,对符合规定的给与20%的价格评审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可提供总公司授权文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10-12 17:30:00 至 2026-10-19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11-05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2.其他事宜:(1)参加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 ”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CA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2)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报名前须办理 CA 锁及电子签章(含公章及法人章),办理CA锁请自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CA锁办理)界面查询,支持多平台CA锁;(3)供应商报名如出现疑问,请拨打电话:0512-58188093进行咨询。(4)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新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灵武市怀远街一号
       联系方式: 0951-47711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 银川市兴庆区绿地21城B区14栋2层
       联系方式: 0951-7625588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李警官
       电话: 0951-4771108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马靓
       电话: 0951-7625588

采购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代理机构 :

发布日期: 2026-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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