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辽宁省沿海生态修复带国土绿化示范项目(凌海市2026年)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1月0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781-00455
项目名称:辽宁省沿海生态修复带国土绿化示范项目(凌海市2026年)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10700.06
最高限价(元):610700.06
中幼林抚育含抚育补植、抚育采伐等造林施工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至2026年11月30日完成工程进度的50%,剩余工程量于2027年5月31前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2123273.97
最高限价(元):2123273.97
低质低效林改造含苗木补植、采伐等造林施工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至2026年11月30日完成工程进度的50%,剩余工程量于2027年5月31前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4575005.31
最高限价(元):4575005.31
人工造林(四旁植树)含安屯镇、八千街道、大有农场、建业乡、三台子镇、新庄子镇、闫家镇、余积镇人工造林等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至2026年11月30日完成工程进度的50%,剩余工程量于2027年5月31前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4
预算金额(元):3064908.01
最高限价(元):3064908.01
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免耕补播含播植混合草种等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至2026年11月30日完成工程进度的50%,剩余工程量于2027年5月31前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5
预算金额(元):9435555.03
最高限价(元):9435555.03
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围栏封育含围栏封育水泥桩、围栏等施工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至2026年11月30日完成工程进度的50%,剩余工程量于2027年5月31前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15日23时59分至2026年10月23日00时01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11月0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2、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辽宁政府采购网)及现场或电子邮件递交备份文件同时执行,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3、供应商未经辽宁政府采购网领取及下载采购文件或未下载采购文件却递交投标文件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北京中智信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不再受理供应商线下获取采购文件相关事宜。 4、请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凌海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 凌海市国庆路71号
联系方式:0416-81237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中智信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中央南街宝地铂金大厦8层
联系方式:0416-2366111
邮箱地址:bjzzxd001@163.com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东城建国门支行
账户名称:北京中智信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02003491090000695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巍
电 话:0416-2366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