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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智慧建设监管平台(二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6年10月16日 17:46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智慧建设监管平台(二期)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
行政区域横琴新区公告时间2026年10月16日 17:46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10月16日至2026年10月23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6日 09:30
开标地点珠海市民服务中心开标室(10)
预算金额¥1114.24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源琳、沈珮仪、陈远锋、胡婷婷
项目联系电话0756-2297373-816、18128145239
采购单位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
采购单位地址广东省横琴港澳大道868号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756-8937252
代理机构名称珠海华信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梅华东路284号9栋珠海地质大厦6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756-2297373-816、18128145239
附件:
附件1现场演示授权委托书.docx
附件2投标报价清单.xlsx
附件3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智慧建设监管平台(二期)采购项目招标文件(2026101602).zip
附件4招标代理协议.pdf
附件5分包意向协议书.docx
附件6资格条件承诺函.docx

项目概况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智慧建设监管平台(二期)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11月06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D260307007

项目名称: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智慧建设监管平台(二期)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1,142,4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智慧建设监管平台(二期)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1,142,4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智慧建设监管平台(二期)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1,142,400.00 -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应于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完成系统开发、测试与上线;系统上线并通过初验之日起,进入试运行期,试运行期满后进行合同验收,验收合格后即进入为期1年的运维服务期。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扫描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均需符合。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须按照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格式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均需符合。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须按照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格式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均需符合。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须按照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格式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均需符合。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须按照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格式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均需符合。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智慧建设监管平台(二期)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采用部分预留形式面向中小微企业。执行方式如下:要求合同分包给中小企业,且分包给中小企业的份额须达到合同金额的40%。合同分包相关规则如下: 
(1)投标人不属于中小微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适宜分包内容(分包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具备实施能力的中小微企业(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8%)(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
(2)投标人属于中型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适宜分包的内容分包给小微企业,分包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8%(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 
(3)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是否采取分包不作强制要求。如采取合同分包,则只能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见《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本项目对应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1.投标人应填写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属于监狱企业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符合分包条件的投标人,其分包单位须提供上述《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相关证明文件加盖分包单位公章。(注: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微企业与投标人单位、其他分包单位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2.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如供应商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联合体各方企业类型不一样的,供应商的企业类型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进行界定,未到达分包要求的,须按以上要求进行分包。)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中标人中标后不得对分包单位以及分包内容进行修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智慧建设监管平台(二期)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可不提供本项证明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均需符合。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函或提供相关承诺函。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均需符合。

(3)本项目接受不超过两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按照附件格式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除另有说明外,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各项要求。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由牵头方和成员方共同盖章、《资格条件承诺函》《投标函》由联合体各方各自盖章外,投标文件其他内容中需要投标人盖章的,可由联合体牵头方盖章,也可由联合体各方共同盖章。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方不得再独立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下同一合同包的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10月16日 至 2026年10月23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11月06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珠海市民服务中心开标室(10)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投标人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1份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参与开标及解密。

5.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供应商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时,电脑需提前安装CA签章客户端,并运行CA证书。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

地  址:广东省横琴港澳大道868号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

联系方式:0756-89372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珠海华信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梅华东路284号9栋珠海地质大厦6楼

联系方式:0756-2297373-816、181281452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源琳、沈珮仪、陈远锋、胡婷婷

电  话:0756-2297373-816、18128145239

珠海华信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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