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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公资采20261033号】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新华分局 平顶山市新华区2026年空气质量提升综合技术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6年10月19日 17:10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新华分局 平顶山市新华区2026年空气质量提升综合技术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新华分局
行政区域河南省公告时间2026年10月19日 17:1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10月20日至2026年11月09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pds.gov.cn/)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0日 09:00
开标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预算金额¥268.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371-55210267 15938938990
采购单位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新华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建设路西段春华国际20号楼9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9903752226
代理机构名称河南昊之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71号恒通国际9层91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71-55210267 15938938990
公告内容文档

项目概况

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新华分局 平顶山市新华区2026年空气质量提升综合技术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pds.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1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平采招标-2026-168
2、项目名称: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新华分局 平顶山市新华区2026年空气质量提升综合技术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2,680,000.00元
最高限价:268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平公资采20261033号-1 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新华分局平顶山市新华区2026年空气质量提升综合技术服务项目 2680000 2680000 是 2680000 ,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需求:依托第三方大气环境咨询服务模式,系统研判平顶山市新华区环境空气质量污染态势,利用各类科技监管手段,开展污染精准溯源、趋势预判与靶向治理工作。本项目服务内容包含历史空气质量分析服务、空气质量预测预报服务、数据监控服务、研判分析服务、现场污染源巡查服务、无人机航拍监管服务、专项治理指导服务、激光雷达监测服务、车载大气污染物走航监测服务、VOCs走航监测服务等。项目充分发挥第三方咨询团队专业效能,健全科学调度、从严督导、成效评估工作机制,构建多行业联动、多部门协同共治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格局,推动新华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出资比例:100%。
5.3项目地点:平顶山市新华区境内。
5.4服务质量:满足国家、行业及采购人验收标准。
5.5 服务期限:1 年。
5.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相关有效声明材料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正式员工,并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2026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7需提供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并加盖电子公章(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3.8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并愿意承担因提供虚假资料被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格式自定,承诺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注:如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10月20日 至 2026年11月0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pds.gov.cn/)
3.方式: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潜在投标人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gzy.pds.gov.cn/)“投标人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下载。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http://ggzy.pds.gov.cn/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ggzy.pds.gov.cn/tzgg/10814.jhtml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11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11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开标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2、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提出质疑、投诉等事宜。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
3、监督部门:平顶山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375-2627595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新华分局
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建设路西段春华国际20号楼9楼。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199037522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昊之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71号恒通国际9层911室。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371-55210267 159389389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371-55210267 15938938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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