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恒利新城保障房小区物业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1月10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1011-00377
项目名称:恒利新城保障房小区物业服务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404700
最高限价(元):1404700
| 一、项目概要 | 1、建筑面积:7.75万㎡ 2、楼房数量:6栋 出入口:2个3、居民结构:1667户 。4、具体位置:辽阳市太子河区恒利新城保障房小区 |
| 二、服务人员需求 | 1、小区物业经理1人、物业客服及档案管理人员2-3人、保安人员4-6人、保洁人员6-8人、维修人员1-2人、消防安全人员6-8人,可根据小区情况在此基础上合理设置物业服务人员。2、编组消防、应急救援等功能服务性小组,处理突发事件,为园区安全保驾护航。 |
| 三、服务内容 | 一、物业管理服务内容(一)、房屋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公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廊通道等。公用设施设备是指后共用的下水管道、落地管、电梯、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公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1、公共部位、设施、设备的维修。公共部位、设施、设备大中修以及更新改造项目,使用辽阳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支付。2、对业主擅自拆改、扩建主体建筑及公共设备设施、堵塞消防通道、防火门上锁等行为,物业公司制止劝阻无效后,报送城管、城建、消防等相关部门处理。(二)、环境卫生1、公共环境卫生、公共场所,房屋公用部位的清洁、垃圾的收集和清运。2、共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蚊虫消杀、灭鼠。3、对乱搭乱建、乱堆乱放、饲养家禽畜、破坏草坪、违规圈占、耕种公共绿地等行为的,报请城市综合执法部门处理。(三)、保安1、内容。(1)协助公安部门对物业管理区域进行治安防范和公共秩序维护,对违章违法行为进行制止并及时报告。(2)24小时安全监控巡视。(3)定期对消防设施和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对居民区内噪声扰民行为的进行处理。(4)对任意在住宅小区内破坏公用设施设备、任意横车堵门、堵路、堆放易燃易爆物品、阻碍消防通道以及强行停放油罐车、危险品车、重载车辆的行为报请相关部门进行处理。2、责任。(1)严格管理保安队伍,服装统一,文明执勤,工作规范。(2)在公共区域内危及住户安全的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四)、对小区内的秩序维护与车辆管理1、内容。(1)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有序。(2)保持停车场设施设备完好、整洁。(3)地下车库车辆配发停车证,凭证进出。2、责任。(1)负责车辆的有序停放。(2)确保停车场设施正常运行。注:因本小区未规划地上停车位,为保证消防通道畅通和业主顺畅安全出行,物业服务企业严格管控出入、停放车辆。(五)、 为保证电梯的正常使用延长电梯使用寿命,减少乘梯所需时间,电梯要按照市场局要求定期维保,电梯采用层控刷卡制二、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一)、房屋外观1、房屋整体外观统一、完好、整洁。2、公共区域无违章乱搭建现象。(二)、设备运行设备良好,运行正常,无事故隐患;遵守操作规程。(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1、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养、检修制度完善。2、道路畅通、路面平坦,污水排放通畅。(四)、环境卫生1、整体环境及环卫设施保持清洁。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定期清运。2、定期杀虫灭鼠,无四害。(五)、绿化1、花草、树木长势良好,修剪整齐美观,无践踏、折损现象。2、绿化地无病虫害,无黄土裸露。(六)、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1、车辆停放,行驶有序。2、干道和消防通道顺畅。3、无车库和停车位的车辆禁止在停车场内停放。(七)、保安1、公共区域内文明有序。2、可能危及住户安全处有明显标识。(八)、消防1、各类消防设施定期巡视,保持完好有效。2、建立健全消防责任制,对员工定期进行培训。3、发生火警及时通报并协助消防部门救助。4、定期组织小区业主和员工进行消防知识培训。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之日算起,服务期限三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20日23时59分至2026年10月28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11月10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文圣区新城路9号辽阳市政府A座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1)电子文件报送时限:供应商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2)电子文件解密时限:供应商须在开标现场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的30分钟内进行电子文件解密,否则视为放弃投标(响应); 2.供应商需自行备好CA锁、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或其它移动端电子设备),CA锁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阳市太子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辽阳市太子河区铁西路7A-23
联系方式:0419-41231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阳市太子河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辽阳市太子河区铁西路 政府政务中心二楼
联系方式:0419-4137566
邮箱地址:/
开户行:/
账户名称:/
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勇
电 话:0419-4137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