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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县办公用房租赁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6年10月27日 15:01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清河县办公用房租赁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清河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清河县公告时间2026年10月27日 15:0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10月28日至2026年11月03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登录“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6.198.121:8888/sszt-zyjyPortal//zyjyPortal/portal/county?regionCode=130534)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8日 10:00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投标人应及时登录“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参与开标
预算金额¥63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亮
项目联系电话0319-3666861
采购单位清河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清河县珠江街1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319-8166195
代理机构名称邢台宁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邢台市襄都区开元北路225号开元生活广场C座71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9-3666861
项目概况
清河县办公用房租赁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6.198.121:8888/sszt-zyjyPortal//zyjyPortal/portal/county?regionCode=130534)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1月1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TNJ2026069

项目名称:清河县办公用房租赁项目

预算金额:6300000

最高限价(如有):6300000元(2100000元/年)

采购需求:租赁房屋建筑工程办公用房一处,位置在县城主城区范围内,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结构形式宜为便于改造调整布局的框架结构或砖混-框架一体结构,单门独院,交通便利,适合布置满足特殊工作性质的各种功能科室,包括但不限于办公用房,业务用房等,水、暖、电、电话、网络、安防等基础配套设施齐全,运行流畅,安全可靠。

合同履行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2.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无 。2.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28日至2026年11月0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6.198.121:8888/sszt-zyjyPortal//zyjyPortal/portal/county?regionCode=130534)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11月1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网上开标,投标人应及时登录“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依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一)投标人报名须知: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在办理河北CA后,可直接登录“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2.未经资格确认的投标人,请按照“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咨询0319-2686133。3.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企业CA,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注册。具体事宜可联系400-707-3355。4.潜在投标人若在使用“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过程中遇到任何操作性问题,可咨询客服电话:400-900-5886。(二)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和电子签到,或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接收方式:联系人:王亮,联系电话:0319-3666861,通讯地址:河北省邢台市襄都区开元北路225号开元生活广场C座712室。(供应商质疑要按照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的规定提出,不符合规定的质疑,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清河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地 址:清河县珠江街16号

联系方式:0319-81661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邢台宁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邢台市襄都区开元北路225号开元生活广场C座712室

联系方式:0319-36668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亮

电 话:0319-3666861

八、附件

招标公告、文件审批卡

招标公告(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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