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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富阳分中心关于杭州市富阳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食堂后勤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2026年10月28日 15:36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杭州市富阳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食堂后勤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杭州市富阳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
行政区域浙江省公告时间2026年10月28日 15:36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10月27日至2026年11月17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00至12:00:00  下午:12:00 至 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7日 09:00
开标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杭州市富阳区江连街27号行政服务中心A座4楼4号开标室
预算金额¥372.3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武东文
项目联系电话0571-89525540
采购单位杭州市富阳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
采购单位地址杭州市富阳区鹿山街道江连街27号B座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7816879791
代理机构名称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富阳分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杭州市富阳区鹿山街道江连街27号B座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4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71-89525540

项目概况        

杭州市富阳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食堂后勤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1月17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30111261230010000027-FYZC2026-14

项目名称:杭州市富阳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食堂后勤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3723000

最高限价(元):3723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杭州市富阳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食堂后勤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3    

预算金额(元):3723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用半托管劳务分包模式:采购人负责食堂食材采购验收、监督和财务管理工作,承担水电等供应和整套厨具设备,并从成本控制、食品安全卫生、就餐满意度等方面对中标人进行日常工作的考核监督管理。中标人全面负责食堂其余各岗位人员的招聘、培训和日常管理、设施维护、服务接待、区域环境卫生等工作,并配合采购人做好食堂成本核算工作、物料出入库管理、食材采购询价定价、食材检验工作。食堂工作人员配备不少于17人。    

备注:具体以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为准。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按年签订合同)。实行政府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等,应当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合同履行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在预算保障的前提下,对于购买内容相对固定、连续性强,经费来源稳定、价格变动幅度小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可以签订履行期限不超过3年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如采购人对供应商履约服务满意,并通过相应评价,经双方协商后可以续签,每次1年,最多不超过2次。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请根据要求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
若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各方均应符合中小企业,并根据要求上传《联合协议》,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
若供应商以合同分包形式参加采购活动,各方均应符合中小企业,并根据要求上传《分包意向协议》,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有特定资格要求: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且具备“餐饮服务管理”经营项目。
该特定条件的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
《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8号)第十五条: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建筑工地等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堂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承包经营集中用餐单位食堂的,应当取得与承包内容相适应的食品经营许可,具有与所承包的食堂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能力,按照规定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对食堂的食品安全负责。集中用餐单位应当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按照规定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承包方的食品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督促承包方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六十二条  本办法用语的含义:餐饮服务管理,指为餐饮服务提供者提供人员、加工制作、经营或者食品安全管理等服务的第三方管理活动。
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负责食堂管理服务的一方须满足以上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6年11月17日 ,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 ,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7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7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杭州市富阳区江连街27号行政服务中心A座4楼4号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可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供应商可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采购当事人通过在线方式提出或受理询问、质疑、投诉的,即视为认可电子送达方式与邮寄送达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相关文书送达日期以该文书到达采购当事人在政采云平台账户的日期为准。采购当事人应确保其政采云平台账户信息真实有效,并保持账户处于正常可用状态。采购当事人执行《浙江省政府采购询问和质疑实施办法》(浙财采监〔2025〕11号)《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工作规程》(浙财采监〔2025〕7号)等相关规定。


    2.关于潜在供应商提起质疑投诉注意事项:(1)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采购文件提出质疑。(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初步证据认为质疑供应商权益未受到损害的,可要求其提供属于潜在供应商或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质疑供应商未按照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提供属于潜在供应商或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依据的,质疑事项不予处理。(3)经营主体明显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不属于潜在供应商。(4)质疑供应商未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而对采购文件提起投诉时,‌须‌提供能够证明采购文件中的问题直接损害其参与权的书面证据。若仅提供质疑内容而无实质性的权益受损证明,财政部门可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一条不予受理其投诉。‌‌(5)潜在供应商未提交投标(响应)‌文件,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处理。(6)(潜在)供应商通过提出质疑(投诉)、撤回质疑(投诉)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的,由公安部门查处。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向采购人(社会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可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本采购项目,中标单位与采购人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适用于杭州市富阳区政府采购贷款政策,简称“政采贷”,具体内容可参阅《富阳区“政采贷”办理指引》http://www.fuyang.gov.cn/art/2024/4/1/art_1228923243_59356997.html。(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本国产品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3)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 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备份投标文件”;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保护环境、节约能源、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4)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5)询问及质疑答复主体详见招标文件《询问、质疑答复责任主体一览表》。(6)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项目编号与浙江政府采购网招标公告中的项目编号均指向同一次采购活动,具有同等效力(如:某招标文件中项目编号为“FYZC2026-01”,浙江政府采购网招标公告中的项目编号为“330111261100010000001-FYZC2026-01”,两者在采购活动中具有同等效力)。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杭州市富阳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

地    址:杭州市富阳区鹿山街道江连街27号B座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吴柳青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7816879791

质疑联系人:叶玲儿

质疑联系方式:189068129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富阳分中心

地    址:杭州市富阳区鹿山街道江连街27号B座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4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武东文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9525540

质疑联系人:金以琳

质疑联系方式:0571-8952554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杭州市富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传    真:

联 系 人:朱女士、林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227671,0571-87800218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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