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南开分局机关 天津市公安局南开分局执法办案中心及公安业务用房厨房设备项目 (项目编号:THXA20260901)公开招标公告
2026年10月29日 18:50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天津市公安局南开分局执法办案中心及公安业务用房厨房设备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公安局南开分局机关 | ||
| 行政区域 | 南开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10月29日 18:50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6年10月29日至2026年11月05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1: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天津天恒信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大道36号 E8-2-102-2 层 01)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11月20日 09:30 | ||
| 开标地点 | 天津天恒信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大道36号 E8-2-102-2 层 01) | ||
| 预算金额 | ¥125.1617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唐娜、魏海东、吴春娜、张帅、沈春祥、柴帅颖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110082827 |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公安局南开分局机关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天津市南开区南开二纬路34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27601087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津天恒信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海泰华科三路1号5号楼-2-301-1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2-83946865 | ||
| 天津市公安局南开分局机关 天津市公安局南开分局执法办案中心及公安业务用房厨房设备项目 (项目编号:THXA20260901)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10月29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公安局南开分局机关 项目概况 天津市公安局南开分局执法办案中心及公安业务用房厨房设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天恒信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大道36号 E8-2-102-2 层 0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1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HXA20260901 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局南开分局执法办案中心及公安业务用房厨房设备项目 预算金额:125.1617万元 最高限价:125.1617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自然日完成供货和安装调试(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一)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微企业。(三)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投标人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五)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六)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规定,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 80%以上时,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 (七)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的要求,当投标人报价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对该投标人的异常低价审查程序:1. 投标人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报价平均值×50%;2. 投标人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投标人报价×50%;3. 投标人报价<最高限价×45%;4. 评标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投标人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八)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取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后,可向本市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政采贷”融资支持。有融资需求的企业,请于正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前,向相关金融机构联系咨询。 注:金融机构相关信息请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板块(网址:http://tjgp.cz.tj.gov.cn/zcd/zcdList.jsp)了解。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开标前3个月至今任意一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相关材料:A.投标人须提供2026年01月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纳税零申报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且加盖受理章;2)网络申报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B.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2023年09月0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注: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打印的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5.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注: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时,2、3、4、5项可按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1),无需再提交证明材料。(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29日到 2026年11月05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天恒信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大道36号 E8-2-102-2 层 01) 方式:a.现场领取:投标人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如二代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开票信息(注明专票/普票)、以现金支付形式现场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b.网上领取,具体要求如下: 投标人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如二代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开票信息(注明专票/普票)发送至天津天恒信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电子邮箱(thxzbdl@126.com)并电话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人(联系人:唐老师,联系电话:13110082827),成功提交上述报名资料且采购文件费汇款到帐后(采用网上领取方式进行报名的,报名日期以采购文件费到账日期为准),则完成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程序。 采购文件费的形式:电汇或银行转账 采购文件费的递交时间: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之前(电汇在此时间前到达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并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THXA20260901采购文件费及公司名称”。)交至:天津天恒信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及户名:天津天恒信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税号:91120105592936442J 地址: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大道36号 E8-2-102-2 层 01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红桥支行 账号:8111401013900163320 开户行行号(大额联行号):302110023421 (四)采购文件的售价:人民币¥500.00元/本,采购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不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五)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后如放弃投标,请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放弃投标函》送达采购代理机构,未及时递交《放弃投标函》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11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天恒信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大道36号 E8-2-102-2 层 0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公安局南开分局机关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开二纬路34号 联系方式:276010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天恒信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海泰华科三路1号5号楼-2-301-1 联系方式:022-839468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娜、魏海东、吴春娜、张帅、沈春祥、柴帅颖 电 话:13110082827 天津天恒信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9日 |
相关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