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武清区生态环境局2019年度委托第三方检测柴油机动车尾气及加油站油气回收设施项目(项目编号:WQCG2019-061 0615-194119090072 )更正公告
2019年03月11日 09:24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天津市武清区生态环境局2019年度委托第三方检测柴油机动车尾气及加油站油气回收设施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武清区生态环境局机关 | ||
行政区域 | 西青区 | 公告时间 | 2019年03月11日 09:24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9年03月08日 | 更正日期 | 2019年03月08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马馨华、范继辉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2-23226678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武清区生态环境局机关 | ||
采购单位地址 | 武清区财政局一楼政府采购中心(天津市武清区雍阳东道1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2-29311307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2-23226678 |
?
天津市武清区生态环境局2019年度委托第三方检测柴油机动车尾气及加油站油气回收设施项目(项目编号:WQCG2019-061 0615-194119090072 )更正公告 受 天津市武清区生态环境局机关 委托,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天津市武清区生态环境局2019年度委托第三方检测柴油机动车尾气及加油站油气回收设施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变更。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1.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武清区生态环境局2019年度委托第三方检测柴油机动车尾气及加油站油气回收设施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WQCG2019-061 0615-194119090072 3.首次公告日期:2019-03-05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1.更正事项:1.更正事项:1.招标文件中第二部分投标资料表第7款投标保证金额第一包: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第二包: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2.删除招标文件中第二部分投标资料表原第9款“投标文件签署(实质性要求):除没有修改过的印刷文本外,投标文件每一页都应由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姓名全称)。”3.招标文件中第二部分投标资料表第14、15款添加第二包的服务要求及检测项目和执行标准。4.招标文件中第四部分评分办法评审条款加入第二包相关内容,详见附件《招标文件2019武清尾气0308》P25-26。2.获取招标文件的结束时间:2019-03-153.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9-03-26 9:304.开标时间: 2019-03-26 9:30 2.更正日期:2019-03-08 三、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马馨华、范继辉 2.联系电话:022-23226678 四、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武清区生态环境局机关 2.采购人地址: 天津市武清开发区创业总部基地C01-312 3.采购人联系人:庞老师 4.采购人联系电话:022-29311307 五、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3226678 4.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 5.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6.采购代理机构汇款银行: 7.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号: 六、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公开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公开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送达 天津市武清区生态环境局机关或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内容
七、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武清区生态环境局机关和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 天津市武清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原公告链接: 附件下载: 附件:更正公告回执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3月8日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天津市武清区生态环境局机关天津市武清区生态环境局2019年度委托第三方检测柴油机动车尾气及加油站油气回收设施项目(采购项目编号:WQCG2019-061 0615-194119090072 ) 的更正公告。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2019年03月08日 |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