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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火炬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交通影响评价招标项目澄清及延期公告

2020年11月23日 17:19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中山火炬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交通影响评价招标项目澄清及延期公告
品目

采购单位中山市国土资源局火炬开发区分局
行政区域中山市公告时间2020年11月23日 17:19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11月05日更正日期2020年11月23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小姐,何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60-88389862
采购单位中山市国土资源局火炬开发区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康乐大道3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中山市国土资源局火炬开发区分局
代理机构名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中山经营部
代理机构地址中山市中山五路57号汇智大厦1座四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755-83710339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442000-202011-hj37-002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山火炬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交通影响评价

首次公告日期:2020 年1105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澄清事项

1、原招标文件/第部分 用户需求书/十一其他要求 “6、★投标人需具备交通规划设计专业技术力量,交通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人员1人或以上(商务标投标文件提供人员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澄清更正删除6、★投标人需具备交通规划设计专业技术力量,交通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人员1人或以上(商务标投标文件提供人员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此项需求。

备注:澄清依据

1)根据中山市自然资源局文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中任意一个条件的情况下,认为具备交通规划设计专业技术力量(交通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1人

条件一:具有城乡规划甲级资质的编制单位。(解释说明:根据《广东省建设行业综合服务平台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等级与标准》甲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必须具备道路交通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1人,因此具有城乡规划甲级资质的编制单位符合要求。)

条件二:不具有城乡规划甲级资质的编制单位,应提供营业执照和交通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1人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要求:1、高级技术职称证明文件。2、交通专业要求:高级技术职称人员毕业证或职称证上载明专业为交通工程、交通规划、交通运输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3、提供在营业执照登记单位购买的连续三个月以上社保证明文件。

2)由于本项目满足“条件一”要求,故删除此项需求。

(二)延期事项

1、原采购公告、招标文件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书/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延期202011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原采购公告、招标文件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书/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延期2020年12091500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0 年1123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山市国土资源局火炬开发区分局

   地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康乐大道35号

   联系方式:0760-85330066-80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裙楼6层

   联系方式:0755-837103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小姐,何先生

   电话:0760-88389862

附件


发布人: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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