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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火炬开发区湾西智谷核心区城市设计项目澄清公告Ⅱ

2020年12月23日 16:05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中山火炬开发区湾西智谷核心区城市设计项目
品目

服务/公共设施管理服务/城市规划和设计服务

采购单位中山市国土资源局火炬开发区分局
行政区域中山市公告时间2020年12月23日 16:05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12月08日更正日期2020年12月23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凌小姐(采购代理机构)
项目联系电话0760-88811601
采购单位中山市国土资源局火炬开发区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康乐大道3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760-85330066-8003
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龙怡路117号501、503、504、505、506房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凌小姐 0760-88811601
附件:
附件1招标文件.pdf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Z2203203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山火炬开发区湾西智谷核心区城市设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12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六、工作阶段及内容要求”修改如下:

(1)第一阶段(工作方案投标阶段)

各投标单位结合火炬开发区基本情况,制定本次城市设计的投标方案,包括调研内容、工作方法、工作组织以及技术路线、总体思路、工作内容及深度等,需以PPT形式进行汇报。

(2)第二阶段(中标单位内部竞赛阶段)

由中标单位整合各投标单位的工作成果以及标书要求,并立足不同的价值取向,组织单位内不同团队提出3种方案,在3种方案均经专家评审及采购单位确认认可后,由采购单位确定后续深化团队,并结合专家评审及采购单位意见对合同内容要求进行补充完善,经采购单位确认后签订合同。

(3)第三阶段(初步方案阶段)

中标单位整合内部竞赛阶段的3个方案,充分考虑并结合相关规划及现实需求,形成工作内容、工作方案、技术路线,拟定成果内容纲要,确定成果表达形式等。对经过采购单位确认后的整合方案和内容纲要进行专家咨询。

(4)第四阶段(中期方案阶段)

依据专家咨询意见以及采购单位确认后的工作内容及成果深度、形式等要求,深化完善本次城市设计工作,形成中期方案(包括文本、图集、附件),并组织专家召开中期方案评审会。

(5)第五阶段(最终成果阶段)

根据专家评审与采购单位意见对中期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形成最终成果。该阶段内容要求与第四阶段相同。最终成果通过区主要领导汇报会认同之后,报政府审批。

2. 原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七、项目进度要求”修改如下:

本次规划工作时间控制在五个月内,主要时间节点如下:中标后(以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时间为准)一个月内完成中标单位内部竞赛阶段(完成3个方案的专家评审并经招标单位确认),中标后三个月内完成中期方案阶段(完成中期方案专家评审并经采购单位确认),中标后五个月内完成最终成果。

3. 原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十、其他要求”修改如下:

(1)原第1小点修改为:中标单位签订合同时,需同时提交投入人员确认函(确认函中投入人员必须签字确认),投入人员确认函必须严格履行投标文件中拟投入设计服务的人员承诺,项目负责人及3个小组负责人原则上不能更换(离职或重大疾病等不可抗拒因素除外),如确实要更换的,则更换一次减扣合同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其他人员(即除含项目负责人及3个小组负责人外,在商务评分中有得分的人员)更换一人(离职或重大疾病等不可抗拒因素除外)减扣合同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项目负责人需定期整理项目思路及工作重点并手写确认,于每次项目汇报时提交。

(2)增加:中标单位应立足不同的价值取向,组织单位内不同团队提出3种方案,在3种方案均经专家评审及采购方确认认可后,由采购方确定后续深化团队。为了确保上述方案的客观性,投标人拟投入的团队须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及3个小组负责人(各1人)及其他成员。项目负责人及3个小组负责人须具备规划类专业能力及丰富经验。

4. 原招标文件附表4-2《商务评分表》修改如下:

序号

评审项目

分配分数

评议内容及评分

投标人

1

商务响应程度

10

(1)优于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的要求,有正偏离的,得10分;

(2)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的要求,无负偏离的,得8分;

(3)低于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的要求,有1个负偏离的,得4分;

(4)低于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的要求,有2个或以上(含2个)负偏离的,得0分;

 

2

体系认证

6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的得2分;有效期内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的得2分;有效期内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

备注:1、商务标投标文件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及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查询平台(网址:http://cx.cnca.cn/CertECloud/result/skipResultList)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2、由于成立时间不足导致不能办理相应认证证书的,提供认证机构出具的“成立时间不足,不能办理认证”的书面证明材料,按已经获得计分。

 

3

拟投入本项目

人员

项目负责人(1人)

12

项目负责人同时具备注册城市规划师与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8分;项目负责人同时具备注册城市规划师与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或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或两院院士)的得12分;不符合的不得分。

商务标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负责人资质(或者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和投标人为其购买社保证明(2020年9月至11月)复印件(代缴个税税单或参加社会保险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等证明均可),不提供不得分。如果投标人成立时间或该人员入职不足3个月,则提供人员入职证明及入职时间至今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如果投标人上述人员为其他用工形式,则投标人还需提供该人员用工关系的证明资料且人员用工关系证明中须列明该人员的用工期限,用工期限应涵盖本项目服务时间,否则不得分。

    由于疫情的影响未能按时缴纳社保的,可出具相关证明资料证明。

 

4

小组负责人(3人)

9

拟投入本项目的小组负责人(3人)中同时具备注册城市规划师与高级工程师(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的,每一名得3分,不符合的不得分,本项最多得9分。

商务标投标文件中提供小组负责人资质(或者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和投标人为其购买社保证明(2020年9月至11月)复印件(代缴个税税单或参加社会保险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等证明均可),不提供不得分。如果投标人成立时间或该人员入职不足3个月,则提供人员入职证明及入职时间至今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如果投标人上述人员为其他用工形式,则投标人还需提供该人员用工关系的证明资料且人员用工关系证明中须列明该人员的用工期限,用工期限应涵盖本项目服务时间,否则不得分。

由于疫情的影响未能按时缴纳社保的,可出具相关证明资料证明。

 

5

其他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和3名小组负责人)

16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同时具备注册城市规划师与高级工程师(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的,每一名得2分,本项最多得16分。

商务标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对应人员资质(或者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和投标人为其购买社保证明(2020年9月至11月)复印件(代缴个税税单或参加社会保险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等证明均可),不提供不得分。如果投标人成立时间或该人员入职不足3个月,则提供人员入职证明及入职时间至今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如果投标人上述人员为其他用工形式,则投标人还需提供该人员用工关系的证明资料且人员用工关系证明中须列明该人员的用工期限,用工期限应涵盖本项目服务时间,否则不得分。

    由于疫情的影响未能按时缴纳社保的,可出具相关证明资料证明。

 

6

投标人业绩

35

投标人独立编制过类似项目(与本项目服务内容相当)业绩的,每个项目得7分,最高不得超过35分,其它情况不得分。(备注:商务标投标文件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须于评审当天,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合同原件供评委审查,未提供原件不得分)

 

7

协调及服务能力

10

承诺接到采购人通知,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或与会现场处理问题及商洽,与采购人日常配合能高效落实(商务标投标文件提供服务响应时间承诺)

优:承诺接到采购人通知,2小时以内到达现场或与会现场处理问题及商洽,与采购人日常配合能高效落实,得10分;

一般:承诺接到采购人通知,2小时(不含)至4小时(含)到达现场或与会现场处理问题及商洽,与采购人日常配合一般,得6分;

差:承诺接到采购人通知, 4小时以上到达现场或与会现场处理问题及商洽,与采购人日常配合较差,得1分。

 

8

信用报告

2

提供由中国人民银行或合法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得2分,没有不得分。

注:1)商务标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是指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监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如:中国人民银行)进行备案的机构,须提供相关的备案证明资料,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没有提供备案证明资料不得分。

2)信用报告须在有效期内;若信用报告中,没有显示有效期的,信用报告为近一年内开具(以投标截止之日计近一年)。

 

合  计

100

得分总计

 

5.招标文件相关时间进行调整: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更正为:2021年01月0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应当在2020年12月09日上午08:30至2021年01月08日15点00分期间进行网上参与投标确认的操作和下载招标文件。

(3)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应在2020年12月09日上午08:30至2021年01月08日15点00分前缴纳投标保证金,并成功到达指定账号。

(4)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更正为:2021年01月08日15点00分;

更正日期:2020年12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原招标文件与本更正公告有不符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本更正公告未涉及内容仍以原招标文件为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山市国土资源局火炬开发区分局     

地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康乐大道35号        

联系方式:0760-85330066-80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龙怡路117号501、503、504、505、506房            

联系方式:凌小姐 0760-888116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凌小姐(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  0760-8881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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