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安溪县自来水公司安溪县城市应急备用水源蓝溪干流澳江取水工程(勘察设计)更正公告
2021年03月10日 21:41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安溪县城市应急备用水源蓝溪干流澳江取水工程(勘察设计) | ||
品目 | 服务/工程咨询管理服务/工程设计服务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安溪县自来水公司 | ||
行政区域 | 安溪县 | 公告时间 | 2021年03月10日 21:41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1年03月10日 | 更正日期 | 2021年03月10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750559379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安溪县自来水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安溪县凤城镇新安西路19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谢先生17750929187 | ||
代理机构名称 | 泉州联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B幢4层401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先生18750559379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QZLS2021A01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安溪县城市应急备用水源蓝溪干流澳江取水工程(勘察设计)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3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1. 原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市政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2)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更改为: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2)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更正日期:2021年03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安溪县自来水公司
地址:安溪县凤城镇新安西路191号
联系方式:谢先生177509291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泉州联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B幢4层401
联系方式:李先生187505593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18750559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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