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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校广东省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校新实训楼配套西大门工程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二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1年06月11日 17:13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校新实训楼配套西大门工程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二次)
品目

采购单位广东省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校
行政区域广东省公告时间2021年06月11日 17:13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6月02日更正日期2021年06月11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20-83592216-815
采购单位广东省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校
采购单位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大观街63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0-82346376、82341839
代理机构名称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5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0-83592216-815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计划备案号:440001-2021-1366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ZSW21156GG203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校新实训楼配套西大门工程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6月0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推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06-16 14:30:00,更正为:2021-06-18 09: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1-06-16 14:30:00,更正为:2021-06-18 09:30:00。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1年06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4.本项目支持电子保函,可通过登录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跳转至电子保函系统进行在线办理。电子保函办理办法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
5.投标经济补偿
(1)本项目设投标方案经济补偿,投标方案经济补偿费总共为人民币15000元,包含在设计费成交价内,由成交人(或其联合体设计方)支付给符合补偿条件的响应供应商,由此而产生的重复税费等费用,各响应供应商在报价时需综合考虑,采购人将不再另外补偿。成交人(或其联合体设计方)根据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评审排序,在在采购人支付设计费预付款前分别向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有效响应文件(即通过初步审查)且设计部分技术评审得分排名前5名的供应商进行补偿,分配办法如下:
分别给予设计部分技术评审得分第1名的响应供应商人民币5000元;
分别给予设计部分技术评审得分第2名的响应供应商人民币4000元;
分别给予设计部分技术评审得分第3名的响应供应商人民币3000元;
分别给予设计部分技术评审得分第4名的响应供应商人民币2000元;
分别给予设计部分技术评审得分第5名的响应供应商人民币1000元;
其余供应商费用自理。
注:如果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有效响应文件不足五家,则剩余经济补偿费归成交人(或其联合体设计方)。
(2)经济补偿费按设计部分技术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序确定进行补偿,如本次采购失败则无经济补偿。采购人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向提交方案的供应商支付经济补偿费后,该方案的发标权、展览权、使用权归采购人和该方案供应商共有,如果采购人使用未成交方案作为本项目实施方案,采购人不再向该方案的供应商支付除经济补偿费外的任何其他费用。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省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校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大观街639号

联系方式:020-82346376、82341839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501室

联系方式:020-83592216-8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小姐

电  话:020-83592216-815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1年0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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