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空间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编制服务项目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1年11月01日 20:24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空间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编制服务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 ||
行政区域 | 金湾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11月01日 20:24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1年10月19日 | 更正日期 | 2021年11月01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钟博锋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56-2255677、2550023 | ||
采购单位 |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高栏港大厦1510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郑石华 、0756-7228585 | ||
代理机构名称 | 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4号(童心路与彩虹路交汇处)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0756-2255677 电子邮件:zhpzzx@qq.com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计划编号:440404-2021-0216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HPZ2021-2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空间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编制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0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将招标文件第二部分“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15.6”由原来:“本项目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更正为“本项目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1年11月0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因开标地点非采购代理机构办公点,投标人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的,应当先将投标文件邮寄至代理机构办公地点,委托代理机构携带至开标地点,代理机构的收件信息如下:
收件单位: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
收件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4号(童心路与彩虹路交汇处)
邮编:519075
收件人:钟博峰
联系电话:13411389958、0756-2550023、2255677
说明:
1、因代理机构办公地点至开标地点(珠海市金湾区金鑫路市民服务中心C2栋2楼1号开标室)有一定的距离,通过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确保邮寄的投标文件在2021年11月09日12点00分(北京时间)前交付到上述指定地点及人员,未在上述时间前交付的投标文件,代理机构不接受委托。
2、投标文件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代理机构不对邮寄运输过程中的包装破损负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珠海高栏港经济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地 址:珠海高栏港经济区高栏港大厦1510
联系方式:郑石华 、0756-7228585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4号(童心路与彩虹路交汇处)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0756-2255677 电子邮件:zhpzzx@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博锋
电 话:0756-2255677、2550023
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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