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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胜县鸣钟镇人民政府武胜县鸣钟镇太阳能路灯安装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2022年06月13日 17:0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武胜县鸣钟镇太阳能路灯安装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武胜县鸣钟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武胜县公告时间2022年06月13日 17:00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6月08日更正日期2022年06月13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826-6689888
采购单位武胜县鸣钟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武胜县鸣钟镇金钟街6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568389878
代理机构名称广安鑫招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四川省广安市武胜县四川省广安市武胜县沿口镇兴武大道556号3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826-6689888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1622202200002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武胜县鸣钟镇太阳能路灯安装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6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第二章询价须知?二、总则??10.2内容错误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06-15 09:30:00,更正为:2022-06-17 09: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2-06-15 09:30:00,更正为:2022-06-17 09:30:00。

原: 10.2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询价通知书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按照规定获得了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同时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更正为:10.2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询价通知书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06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供应商应遵守国家、省、市及区县(广安区、武胜县)相关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疫情防护措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武胜县鸣钟镇人民政府

地址:武胜县鸣钟镇金钟街61号

联系方式:135683898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安鑫招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广安市武胜县四川省广安市武胜县沿口镇兴武大道556号301

联系方式:0826-6689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女士

电话:0826-6689888

广安鑫招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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