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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青少年儿童业余体校参加四川省十四届运动会南充代表队出场服(二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2年06月29日 17:48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参加四川省十四届运动会南充代表队出场服(二次)
品目

采购单位南充市青少年儿童业余体校
行政区域南充市公告时间2022年06月29日 17:48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6月27日更正日期2022年06月29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衡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817-2792288
采购单位南充市青少年儿童业余体校
采购单位地址南充市顺庆区北湖路8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8990887753
代理机构名称四川启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南充市顺庆区红光路61号旁(滨江名城)15栋1单元21楼3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817-2792288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1301202200005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参加四川省十四届运动会南充代表队出场服(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6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对开标方式和询价通知书的部分内容进行更正

更正内容:

1、本项目采用线下交易式,开标方式由“远程开标”更正为“现场开标”,供应商须按照询价公告第四项和询价通知书第一章第七项、第八项的要求递交响应文件。

2、询价通知书第二章11.2,将“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询价通知书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3个工作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更正为“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询价通知书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包括通过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通知)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包括通过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3个工作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3、询价通知书第三章末(第20页)“注”中,将“④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更正为:“④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以“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 “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的规定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06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①针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主体为已根据本询价公告第三项的方法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②针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主体为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联系人:衡女士;联系电话:0817-2792288;联系地址:南充市顺庆区红光路61号旁(滨江名城)15栋1单元21楼3号。③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南充市财政局。联系科室:南充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联系电话:0817-2666926,联系地址:南充市市政府新区二号楼。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充市青少年儿童业余体校

地址:南充市顺庆区北湖路83号

联系方式:189908877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启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充市顺庆区红光路61号旁(滨江名城)15栋1单元21楼3号

联系方式:0817-27922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衡女士

电话:0817-2792288

四川启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0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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