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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邵武生态环境局邵武市金塘工业园环境空气质量精细化监管能力建设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标前更正公告

2022年08月03日 15:29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南平市邵武生态环境局邵武市金塘工业园环境空气质量精细化监管能力建设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南平市邵武生态环境局
行政区域邵武市公告时间2022年08月03日 15:29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8月03日更正日期2022年08月03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清
项目联系电话18065761618
采购单位南平市邵武生态环境局
采购单位地址邵武市永隆巷183号文化大厦五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8065761618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区13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774638977


南平市邵武生态环境局邵武市金塘工业园环境空气质量精细化监管能力建设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标前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781]MZZJ[GK]20220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南平市邵武生态环境局邵武市金塘工业园环境空气质量精细化监管能力建设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项目需要
    更正内容:
     事项:本项目资格条件增加:本项目为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本项目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向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分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1、供 应商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合同总金额的40%以上。分包对象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 2、供 应商为中小企业的不要求分包,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 3、供 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不要求分包,可不提供以上第1、第2点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供 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要求分包,可不提供以上第1、第2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5、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零售业,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 注: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8.2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平市邵武生态环境局         

   地   址:邵武市永隆巷183号文化大厦五楼    

   联系方式:180657616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区13层      

   联系方式:137746389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女士

   电   话:13774638977

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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