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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江苏省大数据“两地三中心”过渡期建设项目(标段二)-省大数据中心运维管理系统JSZC-G2022-295项目的更正公告

2022年08月16日 16:27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江苏省大数据“两地三中心”过渡期建设项目(标段二)-省大数据中心运维管理系统
品目

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计算机设备/服务器

采购单位江苏省大数据管理中心
行政区域江苏省公告时间2022年08月16日 16:27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8月03日更正日期2022年08月16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钢
项目联系电话见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江苏省大数据管理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见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名称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江苏省大数据“两地三中心”过渡期建设项目(标段二)-省大数据中心运维管理系统(JSZC-G2022-295)项目的更正公告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受江苏省大数据管理中心委托,就江苏省大数据“两地三中心”过渡期建设项目(标段二)-省大数据中心运维管理系统(JSZC-G2022-295)项目进行政府采购,因项目发生变化,现就相关内容进行更正。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G2022-295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江苏省大数据“两地三中心”过渡期建设项目(标段二)-省大数据中心运维管理系统

3.首次公告日期:202283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2.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中的“3.5 投标供应商应具备的相关要求”章节,部分内容原为:“3、投标人具备承接本项目的专业能力,所投省大数据中心运维管理系统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证书和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著作权登记证书。

现更改为:“3投标人具备承接本项目的专业能力,所投的数据中心运维管理系统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证书或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著作权登记证书”。

2)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中的“3、产品成熟度”项,部分内容原为:“(1)投标人所投省大数据中心运维管理系统产品须具备产品应用成熟度,每提供3个产品应用案例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最高得5分。(所提供产品应用案例须在201811日后实施完成,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5分)”。

现更改为:“(1投标人所投的数据中心运维管理系统产品具备产品应用成熟度,每提供1个制造商产品应用案例得0.5分,不提供不得分,最高得5分。(提供201911日后产品应用案例,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5分)”。

3)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中的“3、产品成熟度”项,部分内容原为:“(2)投标人具有数据中心运维管理系统相关的专利证书,关键字不同但功能相同的视同符合要求,每提供1个得1分,最高得2分。(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现更改为:“(2投标人所投的数据中心运维管理系统产品具有合法有效的知识产权,每提供1个相关的专利证书或软件著作权证书得1分,最高得4分。(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4分)”。

4)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中的“3、产品成熟度”项,删除3)投标人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软件著作权证书,证书名包含“运维管理”“资产管理”等与运维管理系统强相关的关键词,每提供1个得1分,最高得2分。(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著作权名称表述与招标文件描述的关键词不一致,而该投标文件中能证明投标人拥有的软件著作权具有相同或相似功能和效果,且评标委员会认可的,视同符合要求)(2分)部分内容。

5)本项目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824930分(北京时间)”。

现更改为:“202291930分(北京时间)”。

3.更正日期:2022816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本次更正公告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称:江苏省大数据管理中心

址:南京市建区汉中门大街145

联系人:杨扬

联系方式:025-83660651

2.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信息

称: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省政务中心二期3楼南区

联系人:付钢

联系方式:025-83668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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