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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涪城区财政局机关食堂原材料配送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2022年10月27日 11:54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绵阳市涪城区财政局机关食堂原材料配送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批发和零售服务/批发服务/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服务/批发和零售服务/批发服务/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采购单位绵阳市涪城区财政局
行政区域涪城区公告时间2022年10月27日 11:54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0月23日更正日期2022年10月27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丽
项目联系电话15281646101
采购单位绵阳市涪城区财政局
采购单位地址绵阳市涪城区南河路1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刘丽15281646101
代理机构名称四川辰越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绵阳市涪城区跃进路43号(九州第一生活区内子弟校教学楼5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白钦0816-6922072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四川辰越【2022】079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绵阳市涪城区财政局机关食堂原材料配送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0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未列明所属行业,现更正所属行业为:零售业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2018年任何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银行电子回单(票据)或者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提供2018年连续3个月缴纳社保的银行电子回单(票据)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享受农副产品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应提供税务零申报证明材料。2019年新成立的企业据实提供并做出书面说明。更正为: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任何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银行电子回单(票据)或者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提供2021年连续3个月缴纳社保的银行电子回单(票据)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享受农副产品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应提供税务零申报证明材料。新成立的企业据实提供并做出书面说明

 

更正日期:2022年10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绵阳市涪城区财政局     

地址:绵阳市涪城区南河路18号        

联系方式:刘丽152816461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辰越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绵阳市涪城区跃进路43号(九州第一生活区内子弟校教学楼5楼)            

联系方式:白钦0816-69220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丽

电 话:  15281646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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