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广西医科大学附设玉林卫生学校物业服务采购(GXZC2023-G3-000020-CGZX)的澄清更正公告
2023年01月28日 17:09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广西医科大学附设玉林卫生学校物业服务采购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广西医科大学附设玉林卫生学校 | ||
行政区域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01月28日 17:09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年01月10日 | 更正日期 | 2023年01月28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许佩玲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71-5309303 | ||
采购单位 | 广西医科大学附设玉林卫生学校 | ||
采购单位地址 | 玉林市玉东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教育东路广西医科大学附设玉林卫生学校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71-5303881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西南宁市朝阳路63号凤凰大厦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71-5309303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XZC2023-G3-000020-CGZX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西医科大学附设玉林卫生学校物业服务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1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采购需求中“十、商务要求:付款方式”笔误澄清 | (1)采购人按月(中标金额/24个月)向中标人支付服务费。采购人在合同签订后前五个月,每个月从支付给中标人的服务费中扣除人民币叁万元整,共计人民币拾伍元整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生效并服务满一个月后支付第一个月的服务费,以此类推。次月10日前由公司送发票至学校主管部门,主管部门根据上月考核情况签字上报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等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后,于每月的20日前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将上月的服务费转入乙方的银行账户。(遇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则顺延)。乙方须提前提供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 | (1)采购人按月(中标金额/24个月)向中标人支付服务费。采购人在合同签订后前五个月,每个月从支付给中标人的服务费中扣除人民币叁万元整,共计人民币拾伍万元整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生效并服务满一个月后支付第一个月的服务费,以此类推。次月10日前由公司送发票至学校主管部门,主管部门根据上月考核情况签字上报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等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后,于每月的20日前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将上月的服务费转入乙方的银行账户。(遇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则顺延)。乙方须提前提供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 |
更正日期:2023年01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西医科大学附设玉林卫生学校
地 址:玉林市玉东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教育东路广西医科大学附设玉林卫生学校
联系方式:0771-53038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西南宁市朝阳路63号凤凰大厦
联系方式:0771-53093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佩玲
电 话:0771-5309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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