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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长武县公刘东街道路建设工程昭仁大街提升改造项目设计费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3年01月30日 09:49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长武县公刘东街道路建设工程昭仁大街提升改造项目设计费
品目

采购单位长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区域长武县公告时间2023年01月30日 09:49
首次公告日期0002年11月30日更正日期2023年01月30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幸子
项目联系电话029-32988625
采购单位长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单位地址长武县东大街03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9-34202217
代理机构名称陕西恒鑫轩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沣西国际大厦1号楼9层9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9-32988625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XHXXZ-2023-00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长武县公刘东街道路建设工程昭仁大街提升改造项目设计费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1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其他

更正内容:

原公告: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社保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同时包含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信用记录: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6、控股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书面声明: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附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9、供应商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相应的高级工程师资格证书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现变更为: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社保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同时包含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信用记录: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6、控股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书面声明: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附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9、供应商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相应的高级工程师资格证书

其他内容不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1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注:1、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企业介绍信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长武县东大街030号

联系方式:029-342022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恒鑫轩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沣西国际大厦1号楼9层901室

联系方式:029-329886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幸子

电话:029-32988625

陕西恒鑫轩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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